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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銀行3000萬不翼而飛 客戶向銀行索賠

  • 發佈時間:2014-11-04 15:52:03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業文

  北京某商貿中心總經理董某委託北京某銀行向其付款人收款3000萬,並從該銀行列印的對帳單顯示錢已到賬,誰知董某事後發現3000萬鉅額錢款不翼而飛。於是,商貿中心起訴銀行索賠3000萬。今天上午,通州法院公開審理此案。

  2010年4月7日,商貿中心在北京某銀行開立了基本存款賬戶,後又轉出。

  2012年3月15日,商貿中心將一張轉賬支票背書給該銀行,委託其向付款人收款3000萬,該行工作人員當場受理了支票。

  2012年3月19日,董某發現賬戶裏並沒有這3000萬,後從銀行列印的對帳單看,顯示3000萬元已于3月16日16時左右到賬。

  庭審現場,董某並沒有到場,其代理人稱,該銀行在未得到其授權或指令的情況下,擅自將該筆錢款轉出,導致商貿中心至今無法追回該款項,損失嚴重。董某多次找銀行協商未果,故起訴要求被告返還賬戶資金3000萬。該款項進賬後,銀行工作人員曾打電話通知董某錢已經到賬。

  被告辯稱,董某在2012年3月19日發現損失3000萬,卻在2014年8月21日起訴至法院,在這期間,原告並未向其主張任何權益,也從沒找銀行進行過交涉,其早已喪失訴訟時效。

  被告稱,銀行在收到支票後,就向支票的付款方廣發銀行申請付款,廣發銀行向其出具了退票理由書,要求將該支票做退票處理,退票理由為“票據狀態異常”,所以被告于2012年3月16日16時對該支票做了退票處理, 並通知商貿中心的工作人員退票的情況。

  董某看到的對帳單上轉出3000萬,僅僅是退票處理的記錄,實際上根本沒有3000萬進賬,並稱該行所有客戶在辦理退票時,對帳單上顯示的都是一進一齣的形式。

  原告方認為,對帳單上顯示進賬3000萬,是該銀行出具的,怎能説沒有,並申請向法院查清款項流向情況。

  而被告辯稱,該商貿中心的3000萬並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對帳單上的一進一齣實際是退票的處理,付款方並沒有把錢打進該賬戶,銀行無辜。該案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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