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663個“形象工程”“政績工程”被叫停
- 發佈時間:2014-10-14 19:30: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孫業文
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收官之際,曬出了對各地“政績工程”的治理清單:全國叫停663個“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存在弄虛作假的436起問題中,共有418名個人被查處。這是中央首次大規模叫停“政績工程”“形象工程”。
事實上,從山西的申維辰到廣東的萬慶良,很多落馬官員都與“政績工程”密不可分。“新華視點”記者近日探訪多地著名“政績工程”發現,處置這些“政績工程”繼續消耗大量公共財政,同時,當地政府還在為其不良社會影響付出後續代價。
那些曾顯赫一時的“政績工程”如今怎麼樣了?
擺花架子的“政績工程”不僅令群眾深惡痛絕,造成巨大浪費,而且在被曝光處理或者決策官員落馬後,還繼續成為納稅人需要填補的“錢窟窿”,遺留諸多難以化解的社會矛盾。
——“先用幾個億建,再花幾個億拆”
在雲南,今年6月,河口斥資2.7億元建設的“文化長廊”在建成3年後,又花費3億元拆除。
在廣西,按照規劃,柳州斥資7000萬元建設的柳宗元雕像建成後將高達68米,可以360度旋轉。這座被稱為“國內最高的人物銅像”的項目尚未建成,9月起就已被拆。
——舉債建設埋下長期“還債”苦果
長期關注地方債問題的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教授劉俏説,一些“政績工程”的建設資金來自政府舉債建設,需要不斷用財政為決策錯誤埋單。
在湖北,位於鄂西山區的房縣耗資8000萬元建新行政中心建築群,“形似世博會中國館”的豪華辦公樓群超批復投資3000多萬元、超面積近1800平方米。由於項目資金來自政府舉債、開發商墊資建設,因此,目前以及未來很長的時間,政府都需要繼續為鉅額負債還錢。
——整改艱難繼續消耗公共財政
在安徽,國家級貧困縣靈璧縣,長達8公里的景觀大道兩側共有3排路燈,採用唐代宮燈樣式路燈每隔30米一盞,合計近千盞,一年就要“亮”掉約300萬元電費。
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整改“豪華路燈”需要大費周章:首先要將路燈間距擴大,將多餘路燈一一拆移;為進一步節能,新建路段需全部採用風能發電、太陽能光伏和LED新型節能光源結合式路燈;此外,還要採取調控等技術手段分時降低功耗、電費,花費同樣不菲。
——強建強拆造成難以化解的社會矛盾
在山西,原省委常委、太原市委書記申維辰主政期間,曾更改設計初衷,執意將原本規劃為綠地、公園的龍潭片區建為“新地標”、城市綜合體,甚至要將21世紀後新建的大片住宅“推倒重來”。
據了解,由於佔用本為市民公用的公園綠地建設豪宅,加之強拆、補償不到位等一系列問題,申維辰主持的該工程引發群眾強烈不滿。目前,龍潭片區改造工程仍在半拉子“爛尾”中,當地至今有市民不停地投訴陳情。
“空城”“豪樓”如何收場目前普遍沒有規範
“一些建設項目表面上説是民生工程,實際就是主政者的形象工程。”曾公開批評落馬官員“糊塗規劃”的中山大學地理與規劃學院教授袁奇峰説。
廣州原市委書記萬慶良被專家嘲諷地稱為“規劃之神”,被詬病的項目包括在山頂開挖大湖、在山地建百米大道……其主政揭陽時,曾主持投資30億元開展兩河四岸景觀等建設,河道兩側綠化帶就寬500米。
而萬慶良主政廣州後,還先後計劃建9個新城,僅新城規劃面積相加近8百平方公里,超過了新加坡國土及上海中心城區面積。
不過,雖然目前很多官員的落馬都與規劃與房地産有關,紀檢監察部門也公佈了不少相關案例,但是,關於“空城”“豪樓”該怎樣收場,目前卻普遍沒有規範可依。
首先,叫停阻力巨大。廣東一位長期任各地規劃部門顧問的專家表示,儘管一些“政績工程”的決策者已經落馬,但叫停其任上曾是“非上不可”的“豪華項目”,在實際中阻力不小:一種情況,項目本身不合理,但已經訂立合同,或已投入鉅資建設;另一種情況,儘管一把手落馬,但當年通過規劃修改的議案依然有效,甚至影響到後續規劃項目,所以後任者只好“熱熱鬧鬧搞整改,悄悄摸摸緩建甚至續建”。
其次,歷史積累的大量矛盾短期難以解決。記者調查了解到,申維辰強推的龍潭片區改造工程,經過多年拆遷,目前還是一大片殘垣斷瓦,“因為有大量居民需要安置,沒辦法,只能晾在那裏慢慢解決。”一位知情人説。
此外,一些明顯失當的工程被曝光後,多以決策失誤、調整等理由一筆帶過,只整改而不追究。比如,雲南河口稱拆除“文化長廊”的原因係因“政策調整”。還有一批被查地方粉飾決策錯誤。比如,安徽、胡北等地對被曝光的新建豪華辦公樓採取“政府拿出原辦公樓舊址土地、開發商為政府新建辦公樓埋單”的模式,稱之為沒有花政府一分錢的“改善性工程”。
對“政績工程”要追究決策者責任,處置“爛攤子”要有“壯士斷腕”的決心
記者了解到,目前,雖然一些貪官的腐敗案都涉及了“政績工程”,但另一方面,有些被曝光的“政績工程”的決策者,不僅沒有受到處理,反而繼續得到升遷。
中山大學政務學院院長肖濱認為,近年查處的案件中,不少貪官都與大拆大建有關,遏制重復建設、超前建設,根本上要改變政府用錢“一把手”説了算的現狀。同時,處置“爛攤子”不能遮遮掩掩,要以“壯士斷腕”的決心追究財政責任。
肖濱建議,對於明顯決策錯誤的決策者要真正追究責任,同時還應切實追責、取締違規工程的審批和建設機構,避免國有資産持續為其埋單。
一些基層幹部和專家表示,“反四風”使得擺花架子的“政績工程”得到遏制。但短短一年多時間裏就發現600余個問題工程數量,規劃缺位之嚴重,決策教訓之深刻,應引起各地領導幹部的深刻反思。
“處置‘政績工程’的過程中,特別要加強對項目資金來源的審計。”劉俏認為,對違規舉債的應當追究法律責任,在下年度對財政專項資金懲罰性削減;對招標程式也要追查到底,向違規承包方索賠;閒置的豪華辦公樓可合署辦公,或通過租售資産市場化解決。
剛剛收官的教育實踐活動期間,中央已印發《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注意識別和制止“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這表明,持之以恒“反四風”已將治理“政績工程”作為長期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