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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誠信則失信任 資管行業“老鼠倉”難逃法網

  • 發佈時間:2014-09-29 09:30:38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業文

  基金、保險、券商等資産管理行業從業人員因職務原因,具有天然的資訊優勢,他們利用未公開資訊牟利的老鼠倉行為,不但違背了受託管理人的一般誠信原則,而且構成對證券市場正常交易秩序和投資者利益的嚴重損害。

  資管行業從業人員從事內幕交易“偷走”的不僅僅是投資者的血汗錢,更是市場參與者對中國資産管理行業的信任。

  儘管近年來監管部門不斷加大對老鼠倉等利益衝突和利益輸送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但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依然有人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

  2013年以來證監會加強了對資産管理行業人員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股票行為的執法力度。統計顯示,去年共立案22件,2014年以來立案25件。在資産管理行業人員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股票案件中,證監會將個人行為與公司行為區分,嚴格按照相關立案、處罰標準辦理案件。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隨著法制的完善,證券市場誠信氛圍的形成和監管技術水準的提升,越來越多的老鼠在陽光下現形。

  李旭利案:明星基金經理的隕落

  李旭利,碩士學歷,明星基金經理,具有十多年基金從業經驗。先後任交銀施羅德基金經理、投資總監,上海重陽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合夥人、首席投資官等職。在投資領域中,李旭利名聲赫赫,是個“拿獎拿到手軟”的人物,即使在2001年-2005年的大跌中,他所管理的産品也始終保持了正收益。

  2009年4月7日,李旭利指令五礦證券深圳金田路營業部總經理李智君在其控制的“岳彭建”、“童國強”證券賬戶內,先於或同時于其管理的基金買入“工商銀行”和“建設銀行”兩隻股票,于2009年6月份悉數賣出。兩個月時間,上述兩隻股票的累計買入金額約5226.4萬元,獲利總額約為1071.6萬元。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認定李旭利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罪名成立,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追繳全部違法所得,並處罰金1800萬元。二審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

  馬樂案:大數據“捕鼠”第一單

  馬樂,1982年出生,清華大學碩士,2006年畢業後進入博時基金工作,2010年7月起擔任博時精選基金經理。

  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馬樂在擔任基金經理期間,投入本金300多萬元,操作“金某”、“嚴某進”、“嚴某雯”三個股票賬戶,通過臨時購買的不記名電話卡下單,先於、同期或稍晚于其管理的“博時精選”基金賬戶買入相同股票76隻,累計成交金額10.5億余元,從中非法獲利1883萬元。2013年7月11日和12日,證監會凍結涉案3個股票賬戶,凍結資金共計3700萬元。7月17日,馬樂到深圳市公安局投案。

  2014年3月28日,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馬樂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追繳違法所得1883萬元,並處罰金1884萬元。

  蘇競案:“金牛”淪為“碩鼠”

  蘇競,1974年出生,經濟學碩士,曾任證券公司、基金公司高級行業研究員。2007年加入匯添富基金公司,一年後升至基金經理。從歷史業績來看,蘇競管理的多只偏股型基金都取得過不錯的成績,其管理的匯添富均衡增長基金還在2008年因其抗跌穩健的表現獲得“金牛獎”。

  2009年3月到2012年10月,蘇競在擔任匯添富均衡增長股票匯添富藍籌穩健混合等兩隻基金的基金經理期間,利用工作獲取的未公開資訊,通過堂弟、堂弟媳的賬戶交易130余只股票,交易金額達到7.33億元,非法獲利3652.58萬元。根據其200多萬元的本金計算,蘇競在三年多的時間中獲利約18倍。

  經過證監會和公安部立案調查,該案被移送至司法機關。2014年7月16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蘇競案進行了開庭審理,蘇競當庭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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