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龍魚被曝轉基因油標識不清 林丹回應全家都吃
- 發佈時間:2014-09-25 17:23:16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陳龍
中國網財經9月25日訊(記者 陳龍)近日,雲南律師許思龍針對市場上轉基因食用油普遍存在標識不清的問題,向全國多個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商家“欺詐”。金龍魚、福臨門、香滿園等多家知名品牌被推上風口浪尖。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朱毅就此對中國網消費頻道記者表示,企業沒有違反轉基因産品標識的規定。企業如此做的原因值得深思,國人對於轉基因食品一直非常敏感。
非轉基因高調“現”身 轉基因“藏”身表裏
針對轉基因食用油標識不清的問題,中國網消費頻道記者特意走訪北京多家商超查看,發現“非轉基因”標識紛紛出現在食用油桶的醒目位置,而“轉基因”標識則只能藏身於成分説明表中。
在北京西城區的一家超市內,銷售人員告訴記者,如今大多數商家均將“非轉基因”當作賣點,所以標識常常出現在最醒目,讓人能一目了然的位置。而“轉基因”食用油由於大家對他它的認知還比較片面,好壞眾説紛紜,商家為了産品的銷量保障,一般會將標識印在不起眼的成分表裏。
中國網消費頻道記者在查看幾桶食用油後也發現,一款金龍魚食用調和油,“轉基因”的標識並沒有被突顯出來,而是在配料表中寫著“加工原料為轉基因大豆”等字樣。若不仔細看,很難發現“轉基因”幾個字。同樣的情況也出現在福臨門、香滿園等多個知名食用油品牌中。
對此,律師許思龍認為:“我不反對轉基因食品,但我認為一些廠家‘轉基因標識’太小,看不清楚,這涉嫌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針對轉基因標識不清的問題,許思龍還特意於今年8月在微網志上發起維權法律行動倡議,聯合70名律師,向全國多家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商家存在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要求三家公司在全國範圍內召回其生産、銷售的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轉基因食用油,重新更換産品標簽,轉基因食品標識清晰後再進行銷售。如今,包括昆明、西安、福州、青島等地,全國已有9起立案。涉及金龍魚、福臨門、香滿園等多個知名品牌的食用油。
金龍魚:符合國家標準 林丹:很安全
對此,金龍魚食用油的生産公司益海嘉裏集團在其官網上發出《關於金龍魚産品標識的聲明》公告正式回應此事。
公告顯示:作為“金龍魚”食用油的生産商,企業同時生産非轉基因食用油及轉基因食用油供消費者選擇。“金龍魚”品牌共有23種非轉基因産品。我司採用轉基因原料生産的産品,其産品標識符合我國農業部制定的國家標準《農業轉基因生物標簽的標識》的要求,該標準明確規定了轉基因標識的位置及字體大小等內容,關於標識位置,該標準要求轉基因標識應當放在緊鄰産品配料表的位置;關於字體,該標準要求字體高度不小于1.8毫米。我公司産品的標識只能並且已經完全按照前述要求進行標注,不存在標識不清的問題。
截至記者發稿,金龍魚生産商益海嘉裏食品行銷公司及其相關負責人電話仍無人接聽。
據記者調查得知,根據農業部制定的國家標準《農業轉基因生物標簽的標識》的要求,轉基因標識字體高度不小于1.8毫米。對此,許思龍卻認為:“1.8毫米的字體,不可能明顯。依據國務院《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列入農業轉基因生物目錄的農業轉基因生物,應當有明顯的標識’。而1.8毫米高度的字體實在太小,國標達不到相關法律法規所提出的要求。在這種情況下,生産商不單要遵守標準,更要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而為金龍魚食用油代言的奧運冠軍林丹也發聲表示支援,林丹表示:“我在代言産品之前會謹慎選擇品牌,我和家人一直都在使用金龍魚的食用油,其中也包括轉基因原料的。”
對於“運動員禁止使用轉基因食品”的傳聞,林丹回答,轉基因食品和普通食品一樣營養健康,並不是運動員的禁忌。國家體育總局及相關羽毛球運動管理機構從未要求運動員禁食轉基因食品。
金龍魚曾虛標非轉基因 專家:國人有偏見
隨著金龍魚等食用油標識事件愈演愈烈,今年針對食用油“轉基因”與“非轉基因”標識問題已經發生了多起。
今年4月中旬,有媒體曝光了魯花、金龍魚、福臨門等品牌在其花生油産品上打上“非轉基因”的標識。而目前市場上並沒有轉基因花生,企業這一行為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攫取不應有的競爭優勢。對此,魯花、福臨門等回應稱,品牌食用花生油都會這樣標,並不會誤導消費者,自身不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
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副教授朱毅接受中國網消費頻道記者採訪時表示:“企業並未違反國標對於轉基因産品標識的規定,一方面可能有相關標準不健全,另一方面企業的這種做法也顯示出國人對於轉基因食品的偏見。從理性上講,轉基因大豆出油率要高於非轉基因大豆,而轉基因大豆油成本更加低廉、營養成分與非轉基因大豆油相差無幾,只是口感略差一些。”
“而對於轉基因食品的標識問題,國務院2001年頒布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質檢總局2009年頒布的《食品標識管理規定》,兩部法律分別規定了‘列入農業轉基因生物目錄的農業轉基因生物,由生産、分裝單位和個人負責標識’,‘屬於轉基因食品或含法定轉基因原料的,必須明確標識’。商家擅自標注非轉基因,或者將轉基因標識藏起來,無非是炒作概念,有利於自己品牌的宣傳。”朱教授解釋道。(中國網財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