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邁大步
- 發佈時間:2014-09-15 20:51:35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孫業文
記者日前從海關總署獲悉,由海關總署牽頭的“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改革任務,目前已初步形成改革方案。改革方案包括20項具體改革事項,其中15項近期將著力推進。
在加快區域整合方面,將嚴格新設審批、落實退出機制、推動出口加工區等符合轉型條件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轉型為綜合保稅區。今年海關總署已對8個出口加工區啟動了轉型為綜合保稅區的審核程式;在推進功能優化方面,將評估在上海自貿試驗區開展的選擇性徵稅試點成效,推動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建設貿易多元化功能區,支援保稅展示展銷,允許區內企業利用監管年限屆滿的機器設備承接境內區外的委託加工業務,支援區內企業開拓國內市場。允許區內企業開展高技術、高附加值、無污染的境內外維修業務。支援利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據了解,海關總署已在上海、杭州等地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開展跨境電子商務試點,業務量增長顯著,如杭州出口加工區開展跨境電子商務試點僅3個多月,銷售金額就近3000萬元人民幣。
海關總署署長于廣洲表示,海關總署按照中央要求對整合優化任務進行了目標責任分解,明確了2014年要完成的具體項目和今後一段時期的改革路線圖,當務之急是要儘快落實,要毫不猶豫邁出大步子。“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以小杠桿撬動大效益,是外貿中的‘大個子’。加快推進整合優化各項改革政策措施的實施,將為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這棵大樹‘剪枝裁葉、施肥澆水’,為其更加健康茁壯成長注入新的養分和能量。”于廣洲説。
據了解,自1990年上海外高橋保稅區設立以來,根據改革開放不同歷史階段的特定需求,我國先後設立了6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1990年,為配合國家14個沿海城市對外開放戰略,國家設立了保稅區,在引進資金、設備、管理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2000年,為配合國家擴大出口戰略,設立了出口加工區;2003年,為促進保稅區的區港聯動,設立了保稅物流園區;2005年,為配合建設國際航運中心,設立了保稅港區;為適應國家周邊地區發展戰略,設立了跨境工業園區;2006年,為彌補出口加工區功能缺陷,設立了綜合保稅區。
截至目前,國家共批准設立了海關特殊監管區域147個,通過整合,轉型了30個,退出了1個,現有116個,解決勞動力就業200多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