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英國大使在英國撰文 駁彭定康言論
- 發佈時間:2014-09-15 20:0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孫業文
中國駐英國大使劉曉明15日在英國《每日電訊報》撰文,對彭定康言論進行批駁,原文如下:
時至今日,末代港督彭定康還是那麼“關心”香港事務。不久前,他在《金融時報》發表文章呼籲英國政府對香港履行所謂“道德和政治義務”。彭定康這一觀點和當年他在港督任內採取的措施一樣,説明他從未了解過中國。他的觀點表明他還生活在過去的記憶中,對今天香港的發展有害無益。
彭定康發文的背景是中國全國人大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2017年可通過普選産生行政長官,這是1990年基本法明確規定的,是香港民主發展的歷史性進步。但在彭定康眼裏,這一決定卻是對民主的否認,並意味著香港民眾“缺乏選擇特首的能力”。他在港督任內就誤判形勢,如今依然頑疾不改。彭定康在文章裏寫到,“北京對香港司法地位的態度引發人們對香港司法獨立的關切。”這是混淆視聽,極不負責任的説法。僅在他發文前一週英國最高法院院長紐伯格勳爵在《金融時報》發文表示,“目前我沒有看到任何削弱香港司法獨立的跡象。”當然,彭定康在他的文章中不會提及紐伯格勳爵。
在他的文章中,彭定康還竭力為他當年在香港所做的那些錯事進行辯護。他應該不會忘記,正是他當年在香港的所作所為造成了中英雙方在香港問題上的激烈對抗,導致兩國關係一落千丈。正是他破壞了中英雙方在香港問題上的合作,給香港政權順利交接製造了困難和障礙。他的所作所為在香港留下了深深的不信任和對立隔閡,事實上阻礙了香港民主的發展,其“餘毒”影響至今。
香港的民主並非彭先生鼓吹的那樣源自英國的施捨和賜予,我們都知道在香港回歸之前,150年裏英國為香港的民主建設毫無建樹。彭定康批評中國沒有給香港帶來民主豈非咄咄怪事。香港的民主説到底是香港社會自身發展進步的産物。如果説有什麼憲制基礎,那就是中國全國人大制定的基本法,而非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法明確設定了普選特區行政長官的目標,而聯合聲明只承諾行政長官通過選舉或協商産生。
然而,當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政改做出決定,再次確認普選産生特區行政長官之時,彭定康又來攪局了,要求中方“遵守承諾”。中國政府的確對香港負有承諾,即循序漸進發展民主、依法落實特首普選。這是中央政府對全國人民,包括香港人民做出的承諾,不需要其他國家監督,更不接受任何外國人説三道四,指手畫腳。
當前,香港政改正處於關鍵時期。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本著對國家、對香港高度負責的精神,對香港民主制度發展作出的合法、合理、合情的決定,為普選特區行政長官的具體辦法確定了原則。中央對香港擁有主權和管制權,這一決定就是主權和管制權的體現,不容任何人和任何勢力挑戰。
我相信,只要在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框架下,香港特區和社會各界繼續理性務實探討,不斷凝聚共識,就能順利推進香港政改,實現普選目標,就能促進香港的民主發展。
今天的香港已不是1997年之前的香港,今天的中英關係也不是1997年之前的中英關係。當前中英兩國正致力於建設“共同增長、包容發展”的全面戰略夥伴關係,兩國互利務實合作給雙方人民帶來了切切實實的利益。上周中國副總理馬凱和英國財政大臣奧斯本剛剛舉行第六次中英經濟財金對話,取得了豐富的合作成果。香港問題不應再成為影響中英關係發展的消極因素。中英雙方應共同努力,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這符合香港民眾的根本利益,也符合中英雙方和國際社會的共同利益。彭定康先生關於香港錯誤言論對中英關係的發展有百害而無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