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發展基金3成去向不明 “其他支出”近29億
- 發佈時間:2014-08-31 10:15: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姚慧婷
2013年,民航發展基金收入252 .63億元。除“貼補”企業的錢,其餘上繳國庫的錢又花在哪兒了?記者查閱《2013年度中國民用航空局部門決算》發現,去年民航發展基金支出91.62億元,支出明細裏,“其他支出”達28 .97億元,佔總支出的三成。民航局未解釋“其他”具體指什麼。審計則發現民航局在使用民航發展基金的過程中存在種種違規現象。
一年“其他支出”近29億
《民航發展基金徵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民航發展基金的使用範圍共七項: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對貨運航空、支線航空等進行補貼;通用航空發展;民航重大科技項目研發和新技術應用;加強持續安全能力和適航審定能力建設;徵管經費、代徵手續費以及國務院批准的其他支出。
2012年民航局關於民航發展基金的收支情況説明,上百億元鉅款只公佈了收入104.48億元、支出104.95億元兩項總額,而公眾最關心的資金支出明細卻並未公佈。
今年7月公佈的《2013年度中國民用航空局部門決算》顯示,民航發展基金支出91.62億元,公佈的支出明細共9項,其中“民航機場建設”4.25億元,“通用航空發展”3.9億元,而“其他民航發展基金支出”卻高達28.97億元。報告對空管系統、機場補貼、民航安全、節能減排甚至是徵管經費等7項使用範圍內的經費都一一列支,為何還有這麼大一筆“其他支出”?
位列支出總額第二的“其他民航發展基金支出”究竟是指什麼?民航局決算報告的名詞解釋定義為“除上述項以外其他用於交通運輸方面的支出”。具體用來做了什麼,並未提及。
或成民航局“小金庫”
而審計署近兩年對民航局的審計發現,在使用民航發展基金的過程中存在種種違規現象。
———挪用。審計報告顯示:“2012年,民航局本級未經批准,將所屬管幹院二期工程自籌資金和銀行貸款7000萬元改由民航政府性基金安排。”“哈爾濱機場空管工程以報建6250平方米空管工程為名違規搭車建設5111平方米辦公樓,工程還存在領導幹部辦公用房面積超標準問題。”
李銳等專家認為,民航發展基金規定要專款專用,“用全民繳交的公益基金來給自籌資金缺口‘填坑’、蓋超標辦公樓,就成了自家小金庫。”
———未批先用。審計報告指出:“2009年和2013年,民航局局本級和所屬空管局5個基建項目在初步設計未獲得批復的情況下,向財政部申領政府性基金預算34450萬元。”
受訪專家認為,“錢不亂花”的關鍵是申報批復流程須合規。“3億多元鉅款沒批復就先花出去了,有生米煮成熟飯的‘逼宮’之嫌,也留下了貪腐空間。”李銳表示,如果不公開、不規範的流程引發的風險和隱患得不到有效控制,即便審計發現問題得到整改,仍難保沒有新的問題出現。
疑問
爭議收費20餘年 收費依據何在?
專家稱機場應以航空公司為收費對象
自1992年起,每張機票另外收取數額不等的幾十元錢。22年間,除了名稱與涵蓋內容,圍繞這筆錢還發生了什麼變化?
湖北省政協常委、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等專家稱,在經濟發展水準有限的條件下,機場建設費的性質是“老百姓出錢搞建設”,是一筆公益性質的行政收費。“如今,中國政府收入大幅增長,民航發展基金對財政的貢獻微不足道。臨時性的、克服困難式的政府性基金該取消了。”
財政部數據顯示,去年民航發展基金預算收入是242.82億元,同年全國政府公共財政收入12.9萬億元,佔比不到2‰。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茂名工商聯主席陳華偉認為,中國民航事業發展到今天,已逐漸走向市場化,越來越多的民營資本介入。“按照‘誰經營誰付費’的原則,機場應以航空公司為收費對象,而不是旅客。”
但中國民航大學機場規劃研究所所長王志強認為,以國土面積衡量,中國大概需五六百個商務運輸機場,而已有的200多個機場中虧損的佔六七成,因此仍需民航發展基金補貼。“錢從哪來?如果不從買機票的人手裏來,就得全民承擔。”
2011年1月1日起,我國免征支線飛機執飛國內支線航班機場管理建設費。2012年,機場建設費與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合併為民航發展基金。這樣的改變並未完全使民眾滿意。不少人質疑,支線航空收費取消了,幹線航空為何紋絲不動?“建設費”變身“基金”,是否給收費“穿開工甲”?收費依據在哪,是否“花得糊塗,收得也不明不白”?
我國《立法法》第八條規定:對非國有財産的徵收,只能制定法律。葉青認為,稅收法定是基本原則,因此,相關部門要徵收費用,應經過立法部門同意,還應讓民眾了解徵收原因,不能發個部門條例就收錢。“目前,預演算法正在修訂。把權力關在籠子裏,其中重要的就是財權。不僅要把財權關在籠子裏面,還要把籠子放在陽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