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産登記局人員編制確定 定編24人中13人為領導
- 發佈時間:2014-08-21 07:35:00 來源:北京晨報 責任編輯:姚慧婷
根據中央編辦有關通知和批復,國土資源部近日確定不動産登記局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和內設機構等“三定方案”。不動産登記局包括10方面主要職責、6個處和24名工作人員。其中司處領導13人。
根據國土資源部網站公佈的“地籍管理司(不動産登記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地籍管理司(不動産登記局)是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動産登記和組織指導土地調查、統計、遙感監測、不動産權屬爭議調處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則包括擬訂全國地籍管理和不動産統一登記的法律法規草案、規章;擬訂不動産確權和權屬爭議調處的規則、辦法;制定不動産登記、土地調查統計、不動産權籍調查和土地遙感監測的標準規範;擬訂不動産登記、土地調查、不動産權籍調查仲介機構和人員管理辦法等在內的10方面職責。
司(局)內設綜合處、登記處、權屬處、權籍資訊處、調查處、監測與統計處6個處。24名人員編制包括司長(不動産登記局局長)1名、不動産登記局常務副局長1名、副司長(不動産登記局副局長)2名、處長6名、副處長3名、其他工作人員11名。
-專家看法
不動産登記開始“動真格”
國土部今年5月下發《關於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動産登記局牌子的通知》,成立了不動産登記局。北京理工大學經濟學教授胡星斗告訴北京晨報記者,不動産登記局“三定”方案出臺後,意味著不動産登記從過去的籌備階段,已經上升到國家行為並完成了頂層設計,意味著將開始“動真格”。
此前,與不動産登記工作相關的職能,散落于十多個部門,在許多城市,實行房、地分開登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在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其上房屋則在房産管理部門登記。此外,耕地、草原、林地、海域使用權等又分散在不同部門,涉及國土、住建、農業、林業等多個部門。而設立不動産局,就是要整合這些職能。胡星斗説,不動産登記局的掛牌與三定方案的確定,表示不動産登記工作有了統一的領導、規劃、步驟,將會把過去散佈在各個領域的不動産登記資訊進行匯總,也對過去並不清晰明朗的小産權房、農村集體土地、單位自建房等有了更清晰更權威的指導。
-新聞背景
各界關注不動産公開查詢
今年5月,國土部已正式掛牌成立不動産登記局,承擔指導監督全國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登記等不動産登記工作的職責。此前,國土部曾發文稱,將在2016年全面實施統一登記制度。按照計劃,從今年開始,用三年左右時間全面建立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用四年左右時間,運作統一的不動産登記資訊管理基礎平臺,形成不動産統一登記體系。
上週五公佈的《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正式寫入“以人查房”等內容。對於社會各界最為關注的不動産如何公開查詢,這份條例規定: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可以依法查詢、複製不動産登記資料,不動産登記機構應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