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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送裝修層高縮水1.4米 開發商辯解適合居住

  • 發佈時間:2014-08-12 10:10:00  來源:北京晨報  作者:楊奕  責任編輯:姚慧婷

  “裝修吊頂,需要吊1米多高嗎?”王女士在順義區新國展附近的會展譽景小區購買了一套房屋,上個月交房時大吃一驚,合同上標明4.3米的層高,裝修後房間高度僅有2.9米。昨日,開發商稱,經過計算,房間高度為2.9米最適合人居住,裝修是按公司統一標準進行。順義區住建委表示將與開發商協商此事。

  購房者指責

  房間高度“縮水”

  王女士告訴北京晨報記者,她于2012年在會展譽景小區購買一套房屋。今年7月21日,她接到開發商電話,被告知可以領鑰匙。可當她辦完相關手續進入房間後當即傻了眼:購房合同上寫的4.3米層高,如今凈高不到3米。

  “當時就是衝著這個層高來的。整棟樓只有一層的層高是4.3米,價格比樓上都貴,銷售員也介紹説可以做兩層。我都諮詢好設計師,打算改裝成loft,現在少1米多還怎麼裝修?”王女士稱,她在看到房子的現狀後,立即與開發商聯繫,但對方“每次都讓回去等答覆,幾乎沒有主動聯繫過我”。

  開發商辯解

  2.9米最適合居住

  昨天上午,北京晨報記者來到會展譽景小區發現,王女士購買房屋所在的單元樓一樓窗戶明顯比其他樓層多出一格。不過透過窗戶可以看到,房間內的吊頂厚度已經超過最上方一格窗戶的高度。

  北京晨報記者進入一層的一位租戶家中,只見房間屋頂的中間比四週略高。用尺子測量後發現,中間屋頂距離地面的高度約2.9米,四週距離地面約2.6米。“一般吊頂也就10至20釐米,第一次遇到厚度達1米多的。”王女士稱,原本約定7月31日交房,由於房間高度至今沒拿到鑰匙。

  該樓盤熊姓負責人稱,吊頂的高度是出於技術層面考慮,裝修時經過多方計算,2.9米的高度最適合居住,公司便將所有房間按照統一的高度標準進行裝修,“合同上標注的是層高,不是凈高,我們沒違約。如果王女士需要重新裝修吊頂,按照相關規定跟物業報批,我們會協助辦理此事。逾期交房是由於她自身的原因,公司並非有意不交付。”

  律師説法

  層高不夠可維權

  對開發商的解釋,王女士並不滿意:“一樓與其他樓層的高度原本就不一樣,為什麼要以同樣的標準去裝修?”隨後,她向住建委投訴,順義區住建委表示,會協助王女士與開發商協商此事。

  北京觀道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吳立宏建議,業主可讓專業機構鑒定房高。因合同上未標注房屋的凈高,若房間層高確有4.3米,開發商並不違約;若不夠4.3米,則業主可以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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