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對外發佈消費者權益保護風險提示,提醒廣大消費者高度警惕此類詐騙,謹防財産損失。
虛假網路投資理財類詐騙通常通過以下三種途徑實施:
步驟一:以“保本高息”虛假宣傳吸引消費者。不法分子假借債券投資、股票投資、貴金屬投資、期貨投資、P2P投資、外幣投資等概念,推出所謂“投資理財神器”,在網路平臺發佈消息宣稱“穩賺不賠”,以高返利、按月返利、保持現金流等噱頭吸引消費者關注。
步驟二:以“專家內幕”虛假消息誘導投資。不法分子通過社交軟體添加消費者好友,將其拉入“投資”群聊,然後冒充投資導師、理財專家,以“投資暴富案例”“直播課”騙取消費者信任,或通過婚戀交友平臺與消費者確定婚戀關係,再以有“內部消息”“會員渠道”“特殊資源”等誘騙消費者參與投資。
步驟三:以“投資返利”虛假平臺轉移資金。不法分子通過偽造或倣冒投資平臺,向消費者發送虛假連結,引導消費者下載APP進行投資,並以小額投資返利作為誘餌,不斷引導消費者加大資金投入。不法分子隨後迅速轉移資金,甚至利用消費者急於提現的心理,以“登錄異常”“伺服器維護”“銀行賬戶凍結”等名義,收取所謂“保證金”“解凍金”等,進一步擴大消費者資金損失。
為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提示:
一、不存在“保本高息”理財産品。根據2022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産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金融機構開展資産管理業務時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消費者應認清銀行理財、基金、信託、期貨等均不是存款,高收益意味著高風險,“保本高息”“專家保證”等均是虛假網路投資理財類詐騙的常見套路,應提高警惕。
二、不輕信來路不明“小道消息”。消費者進行投資理財時應首選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並頒發許可證的金融機構,不輕信通過網路論壇、微信群、QQ群等傳播的“小道消息”以及無合法資質的機構或人員。如對金融業務存在疑問,可通過金融機構或監管部門官方網站、熱線等諮詢核實。
三、不貪圖“一時便宜”因小失大。消費者要樹立科學理性的投資理財觀念,切忌僥倖心理、賭博心態。對陌生來電、郵件推銷等非正規網路途徑誘導投資行為保持警惕,不隨意點擊不明連結或掃描二維碼,不輕易授權非官方APP使用協議;拒絕與陌生人共用實時位置、分享含有身份資訊的照片,避免因資訊洩露造成經濟損失。
消費者應培養正確的投資理念,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和資訊甄別能力,避免因個人資訊洩露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如不慎被騙或遇到可疑情形,應及時保留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銀行賬號等關鍵資訊,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經濟日報記者 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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