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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鑫信託拉響兌付警報 銀監會接廣發銀行投訴函

  • 發佈時間:2015-11-24 07:15:22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畢曉娟

  (圖片來源:新浪財經)

  中國經濟網編者按:今年以來,信託業兌付頻頻拉響了警報,多家信託公司如光大信託等先後捲入兌付風波。近日,華鑫信託産品又被爆出兌付問題,再次拉響兌付警報。據悉,由廣發銀行北京分行代銷、華鑫信託發行的“華鑫信託?融鑫源4號能源投資集合”(簡稱“華鑫四號”) 原應於今年8月6日到期,因融資方無法正常還本付息,信託計劃被延期三個月。

  作為代銷方之一的廣發銀行被指在産品發行過程中存在嚴重違規行為,投資者表示,已經向北京銀監局和中國銀監會遞交了投訴函。對此,廣發銀行發表聲明稱銷售過程合法合規,表示願意幫助投資者維護正當權利。關於事件最新進展,據融資方寶塔能源化工近日發佈公告顯示,已按約定兌付“華鑫四號”全部本息。不過,其公告亦顯示“華鑫四號”信託危機或是因“廣發銀行終止債務重組方案”所致,似乎暗示廣發銀行“有責”。

  1.6億項目逾期3月未兌付

  據第一財經日報,資料顯示,“華鑫四號”這款信託産品于2013年8月6日成立,期限為24個月,募集信託資金共計人民幣2億元。原應于2015年8月6日到期還款1.746億元,因融資方無法正常還本付息,信託計劃被延期三個月至11月6日到期,且信託公司提出將延期期限內投資人收益率由8.2%/年提高至10.2%/年。2015年11月6日,由於融資方經營困難,該項目不能按期兌付,仍欠付1.626億元。

  據《北京商報》,作為深陷兌付漩渦的一方,華鑫信託起初態度並不明確。在其《華鑫深陷“兌付門”,廣發承認代銷》一文中曾披露,一位行政部門人士以“華鑫四號”指代不明為由表示公司仍在排查,但公司另兩位同事卻在同一天直接否認,表示“華鑫四號”不是華鑫信託發行的産品。

  不過,隨著媒體曝光和質疑,華鑫信託開始轉變口風。11月16日下午,華鑫信託對該産品發佈公告,表示已成立領導協調小組,由公司高管帶領業務部門正在全力催收企業欠款。該公告還表示,華鑫信託與廣發銀行、還款義務人等各方正協商解決方案。

  融資方“正處多事之秋”

  事實上,華鑫4號信託的融資人為“寧夏寶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該集團在信託市場發行産品不下10款,和多家信託公司有合作。

  據證券時報,寧夏寶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成立於2007年9月,隸屬於寶塔石化集團,業務涵蓋了石油化工供産銷運一體,包括油品採購、煉油化工、儲運批發、加油站經營等,是整個集團的核心資産。截止2012年10月,該企業資産總額為103.99億元,負債率為66.09%。

  寶塔石化集團旗下共有29家子公司,是上市公司寶塔石業的最大股東,持股比例達53.43%。據悉,因寶塔實業與施工方發生工程款糾紛,法院已凍結其銀行賬戶資金837.9萬元,之後,又凍結了寶塔石化持有該公司的1.99億股。

  除了寶塔實業,寶塔石化集團及其他子公司,也多次陷入債務糾紛。寶塔石化集團及子公司的多次債務糾紛,或許正是寶塔石化集團真實財務狀況的縮影。

  據用益信託統計,目前,與寧夏寶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相關的,正在運作中的産品共有三隻,均由長安信託成立發行。三款産品都屬於非保本、自主管理型信託,並由寶塔石化集團作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廣發銀行被指違規銷售

  據《第一財經日報》,根據投資者提供的投訴函,他們認為,廣發銀行在産品發行過程中存在嚴重違規行為:在銷售産品時存在欺騙行為;逆程式操作剝奪了購買者的知情權,在沒有看到合同和告知風險前,先行打款形成購買事實,事隔1個多月才看到和補簽合同;銷售産品不規範和風險暴露後不作為等失職行為。

  迫於投資者的投訴和媒體的輿論壓力,11月14日晚間,廣發銀行發佈聲明表示“華鑫信託融鑫源4號能源投資集合”兌付事件受到關注,該信託産品由華鑫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發起並主動管理,廣發銀行係該産品的代銷渠道之一。該聲明進一步表示:“作為産品代銷方,我行銷售客戶經理均為符合資質的行銷人員,銷售過程合法合規。”

  廣發銀行進一步表示:“獲知該信託産品不能如期兌付後,我行迅速成立應急工作小組,積極督促華鑫信託履行主動管理職責,敦促其採取更為有力的措施對融資方進行催收。”

  融資方公告暗指廣發銀行“有責”

  事件經過媒體曝光又有了新的進展。據財新網最新報道顯示,11月20日,寧夏寶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就“華鑫信託事件”發出公告,並出示華鑫信託方的説明函,力證已按約定兌付“華鑫4號”全部本息。

  據寧夏寶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關於華鑫信託全部兌付的公告顯示,寧夏寶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于2013年由華鑫信託為其發行2億元集合信託計劃,其中于2015年2月到期的1.5年期計劃産品已經全部還本付息,另于2015年8月到期的2年期信託産品到期後,寶塔能源化工按與華鑫信託達成的約定進行了部分還款,餘額部分由華鑫信託與代銷機構廣發銀行啟動了債務重組。重組履約的過程中,廣發銀行終止方案,造成投資人誤解和不滿。

  公告還稱,公司本著負責任的態度,全力保障投資人的利益,已經兌付全部餘額。華鑫信託已經在20日向受益人分配合同項下全部股權收益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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