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融投風險波及3隻“隱形”信託“通道”類業務
- 發佈時間:2015-08-21 07:00:46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田燕
如果不承擔主動管理類責任,公司會在合同中寫明寄託計劃為事務管理類信託,受託人僅承擔事務管理責任
河北融投擔保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北融投”)違約一事仍在持續發酵。目前已有10家信託公司成立聯合債務委員會,向河北省政府領導提交報告,希望能夠督促河北融投儘快承擔並履行其連帶責任,對到期和違約的利息進行代償。
不過,這並非河北融投事件中,參與信託機構的全部。《證券日報》記者了解到,事實上,在一些已違約的券商資管計劃中,也隱匿著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只是這些信託作為“通道”身份出現,在“99號文”對“通道”參與方權責提出明確劃分的要求後,由通道權責不明引起的扯皮正逐漸減少。
藏于資管計劃
背後的信託
近日,在多次與河北融投溝通無果後,包括方正東亞信託、國民信託、廈門信託在內的十家信託公司成立了聯合債務委員會,向河北省政府領導提交了緊急報告,希望河北融投儘快承擔並履行其連帶責任,對到期和違約的利息進行代償。
公開報告指出,在河北融投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的情況下,成立聯合債務委員會的11家金融機構(包括十家信託公司和一家資産管理公司)共設立了24款信託産品,募集資金約55億元。
有業內人士對記者稱,若非沒有辦法,一向謹慎的信託機構肯定不會通過這種自揭傷口的形式披露風險。
不過,《證券日報》記者發現,河北融投牽涉的信託計劃並非僅上述24隻。只是作為通道業務主體,匿于券商資管計劃中不易察覺。
如首創證券近日公佈了旗下多款券商資管産品延遲付息的公告,分別為融勝4號、融勝5號、融勝10號集合資産管理計劃,共募集資金約2.2億元。無獨有偶,這三隻信託計劃的投資標的均為集合信託計劃和銀行存款,信託計劃分別對應融創安盈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融創安穩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融創安科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資管計劃成立日期分別為去年的5月、7月和10月。
雖然上述信託計劃為集合信託計劃,但是在相關信託公司的網站上,記者未能查到相關資訊。而受託信託公司也不在發表聲明的10家信託公司之列。
融創安盈信託成立於2014年5月16日,募集資金6100萬元,為衡水景美化學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景美化工”)提供信託貸款。在今年年初,借款人景美化工資金週轉出現問題,河北融投集團下屬北京中聚實業投資公司擬採用並購重組方式持有景美化工80%以上股權,恢復企業生産經營。隨後河北融投亦曝出違約風波。同樣,融創安穩投向的河北新寶豐電線電纜有限公司和融創安科投向的嘉隆控股集團均進入債務重組階段,河北融投未予代償。
上述一信託計劃受託人有關負責人對《證券日報》記者稱,上述信託計劃屬於事務管理信託。“市場上還有個別信託公司以‘事務管理類’的方式充當通道,不必承擔主動管理職責。”
99號文後
通道式“扯皮”不再
近年頻頻出現的信託風險中,由“通道”業務中權責不明導致的“扯皮”已頻頻發生。
一類是銀信合作中,信託公司基於對銀行信譽、及産品認購方為銀行客戶的考慮,並未在合同中明確誰是風險責任承擔主體,在産品風險暴露後雙方“扯皮”。
另一類則是信託公司與券商資管、基金子公司合作中,在風險出現後,合作各方由於對承擔責任的分歧而導致,在華宸未來淮南志高項目中,包括涉事的湖南信託等都曾表示自身為“通道”,該項目至今未妥善解決。
“實際上(事務管理類)業務僅僅通過信託合同的形式在信託機構這邊走一個文件性流程,相當於通道,回報率也很低,但是可以幫助公司做大規模。不過現在監管層不提倡通道型業務,機構也越來越謹慎。”某信託業內部人士對記者表示。
《證券日報》記者了解到,隨著近年因類似風險逐漸增多,以及監管對通道業務中的通道功能主體和風險承擔主體之間的權責進行了明確的劃分,預計今後因為厘清責任而導致的“扯皮”會逐漸消失。“如果不承擔主動管理類責任,公司會在合同中寫明寄託計劃為事務管理類信託,受託人僅承擔事務管理責任。”有信託公司人士對記者表示。
去年下發的“99號文”中明確表示,金融機構之間的交叉産品和合作業務,必須以合同形式明確項目的風險責任承擔主體,提供通道的一方為項目事務風險的管理主體,厘清權利義務,並由風險承擔主體的行業歸口監管部門負責監督管理,切實落實風險防控責任。進一步加強業務現場檢查,防止以抽屜協議等形式規避監管。
信託業協會公佈的今年二季度數據顯示,信託公司事務管理類信託計劃規模佔比達34.13%,超過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