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走牛 “二手信託”升溫 “二手信託”受寵
- 發佈時間:2015-03-07 08:04:14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孫朋浩
隨著A股賺錢效應顯現,去年下半年以來,各路資金開始涌入股市,一些信託産品的投資者亦“按捺不住”,開始尋求轉讓變現的途徑。不過,在目前國內缺乏統一的信託流轉平臺的背景下,投資者只能在信託公司、三方理財機構和第三方交易平臺上進行轉讓。
業內人士認為,目前這類業務缺乏有效的監管,尤其在交易定價、産品資訊披露環節缺少行業性的、統一的操作規範。前述三類平臺互有優劣,所以,投資者在選擇轉讓手中的信託産品時,要對轉讓平臺進行比較和選擇。但總體而言,信託産品轉讓並非易事。不過,隨著信託登記制度及機構的完善,建立全國性的交易平臺迎來曙光,屆時信託産品的流動性將極大提高。
“二手信託”受寵
“最近在我們這兒轉讓的客戶很多,而且有大戶在專門收二手信託,所以成交效率還是很高的。”近日,某知名第三方財富公司人士如是説。這家第三方財富公司在2013年開通了信託産品轉讓業務,此前業務量一直較小,但去年8月以後,業務量明顯增加。另據媒體近期報道,上海信託旗下的信託轉讓平臺在去年10月上線以來交易活躍,運作近4個月來,該平臺成交數量有60多筆,成交金額達30多億元。
業內人士認為,近期二手信託業務交易量增加的一個重要原因,即A股開始走牛,一些信託投資者謀求通過轉讓平臺提前變現,以便投資股市。
實際上,信託産品未到期,投資者在急用錢的情況下尋求産品轉讓,這種現象一直存在。一位信託公司研究員介紹,所謂信託轉讓,即信託受益權的轉讓,從信託産品成立到終止的各個階段,理論上信託受益權都可以通過轉讓等方式轉換為現金,從而滿足投資者的流動性需求。
不過,一個頗具“骨感”的現實是,作為一種非標準化産品,信託的流轉並不通暢——由於尚無全國統一的信託流轉平臺,投資者只能依賴信託公司或第三方機構的平臺。而目前這類業務缺乏有效監管,尤其在交易定價、産品資訊披露環節缺少行業性的、統一的操作規範。所以,投資者在選擇轉讓手中的信託産品時,要對轉讓平臺有充分的比較和選擇。
流轉能力哪家強
目前國內信託流轉平臺主要有三類,第一類是信託公司在其官網設置的轉讓平臺,現在已有超過一半的信託公司開展了這一業務;第二類是第三方理財公司;第三類是諸如北京金融資産交易所和天津金融資産交易所等第三方交易平臺。
業內人士介紹,直接通過信託公司轉讓的流程為,先聯繫當初買産品的客戶經理,客戶經理根據産品到期時間、産品收益等進行定價,然後尋找受讓方,目前其受讓方大多數是內部客戶或者熟人。通過第三方理財機構進行轉讓的流程為,將轉讓標的基本資料給理財師,登記好之後挂在官網上,期間理財師會幫忙尋找客戶,談成之後,轉讓方和受讓方一起去信託公司辦理。通過第三方交易平臺轉讓的流程為,先填寫轉讓登記表格,平臺理財師對産品進行估價並適當定價,然後掛牌轉讓,談成之後同樣需要去信託公司辦理轉讓手續。
值得注意的是,一般而言,信託公司的交易平臺僅限于本公司産品,第三方交易平臺亦規定了可供流轉的産品類型,而第三方理財公司基本上所有類型、所有信託公司的産品均可進行流轉。
另外,在投資者頗為關心的轉讓産品價格方面,目前三類平臺均根據産品實際情況進行,但在交易費用方面,三類流轉渠道則差別較大,通過信託公司流轉平臺進行轉讓,其交易費用各家信託公司不盡相同,目前一些公司的費率為千分之一,通過第三方交易平臺渠道轉讓,交易雙方都需要承擔費用,其交易費率大概在千分之五到百分一之間,通過第三方理財機構轉讓,其內部差別較大,有的需要客戶承擔轉讓費,有的不收取任何費用。
建統一平臺迎曙光
在一些業內專家看來,上述三種流轉平臺均存在缺陷。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副教授趙廉慧即認為,第三方交易平臺不規範、缺乏公信力;信託公司自己的轉讓平臺作用有限;現有的金融交易所也具有地域性,且並非專門針對信託受益權轉讓而設置,其參與主體受限,不能實現受益權的高效轉讓。
所以,建立國內統一的信託交易平臺被認為是提高信託産品流動性的關鍵一步。據業內人士介紹,建立全國統一交易平臺的關鍵是完善信託登記制度——因為信託受益權轉受讓完成是以具有法律效力的信託財産權利完成轉移為標誌,在信託産品二級市場交易中,需要以獨立第三方進行具有法律效力的財産權利登記為基礎,而我國的信託財産登記制度尚不健全。
值得注意的是,銀監會已經在推動這項工作。據媒體報道,去年初,銀監會非銀部正式啟動信託産品登記系統二期升級暨信託非現場系統整合工作,發展信託二級市場轉讓。據知情人士透露,目前銀監會正在制定《信託登記管理辦法》,包括銀監會在內的有關部門正在積極推動在上海設立信託登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