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法》大修 擬取消IPO盈利要求
- 發佈時間:2015-05-25 08:4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王文舉
昨日,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在清華五道口全球金融論壇上透露了《證券法》的修訂進程,其中最大的亮點莫過於取消對股票發行盈利性的要求。
吳曉靈表示,《證券法》的修訂主要涉及的就是股票註冊制的落地,對股票公開發行的條件做了重大的修改,對註冊製程序做了比較明確的規定。而在這其中,最大的修改就是取消了對IPO企業的盈利門檻要求。“修法小組明確了原則,即將股票是否有投資價值交給投資者判斷,政府則退出這一領域的監管。與此同時,《證券法》修訂草案將明確發行過程中各參與方法律責任,比如保薦人、律師等仲介服務者,法律責任會更加明確。”吳曉靈如是説。同時,吳曉靈還對證券法修訂的進程做了披露。“《證券法》的修訂,4月已經進入一審了,通過一定程式以後,將會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在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看來,《證券法》修改對中國證券市場具有重大意義。“取消對股票發行盈利性的要求等於把股票是否有投資價值的判斷權給了市場投資主體,投資者第一次擁有了用腳投票的權利,標誌著中國股市價值投資大時代來臨。”宋清輝如是説。監管層的放手會進一步讓市場調解機制發揮作用,有助於A股市場價值投資習慣的養成。同時,南方一位基金經理也表示,註冊制實施之後,有助於不少前景很好但是發展初期盈利能力弱的高新企業上市融資,避免了不少科技企業流失國外市場的可能。
不過,宋清輝也表示,在推進註冊制改革的過程中可能面臨一些風險和問題。“如出現高價發行、一些公司品質不高和欺詐發行的風險加大等,面對改革的風險和問題,需要積極穩妥地推進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同時,上述基金經理也認為,與註冊制相配套的,還需要做好投資者保護等關鍵性環節,保證審核制向註冊制的平穩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