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問題日漸凸現,社會對於養老安排的充足性、持續性提出了更高要求,發展和完善“三支柱”的養老保障體系變得尤為迫切。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壽集團董事長王濱,以及全國人大代表、太保壽險上海分公司副總經理周燕芳圍繞養老保險話題提出了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王濱委員指出,目前我國初步形成以基本養老保險為基礎,以企業(職業)年金為補充,與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相銜接的“三支柱”養老保障體系。但各支柱之間發展不均衡問題仍較為突出。
“其中第一支柱已覆蓋近10億城鄉居民,佔據主導地位,養老金替代率偏低;第二支柱惠及人口有限,覆蓋率不高;第三支柱發展較為緩慢,佔比偏低,對養老保障的支撐作用明顯不足。因此,發展第三支柱已經十分迫切。”王濱委員表示。
周燕芳代表認為,目前我國養老保障體系主要受限于對養老金第三支柱産品定義不明確、養老金融專業投資能力不足、缺乏居民個人養老專屬賬戶體系、稅收優惠政策激勵不足、第三支柱政策不方便個人參與等五類問題。
針對上述問題,王濱委員提出四點建議:
一是加大稅收優惠力度。研究制定養老保險産品稅收優惠政策,對個人以降低領取階段的稅負為核心,打通第二、第三支柱稅收優惠,吸引更多個人參與;對機構通過差異化的增值稅減免措施,降低機構經營養老保險業務的稅負水準。
二是強化三支柱間的銜接轉換貫通。加快構建統一的個人養老金賬戶制度,三支柱間共用資訊,實現不同層次養老保險産品的便捷轉換和退出,便於居民在長週期中根據自身經濟狀況、家庭結構、風險偏好等變化,統籌規劃和動態安排。
三是引導養老金融産品形成專屬優勢。針對第三支柱養老金融産品,配套出臺機制相容的監管規定、會計準則、業績考核辦法等,堅定長期化定位,統一標準,統一領取期限及條件,並在估值核算、投資範圍和投資比例等方面給予鼓勵性政策,強化養老金融産品的專屬屬性。
四是試點先行推進三支柱改革。加快推進業務創新試點,大力發展真正具備養老功能的專業養老産品,包括養老儲蓄存款、養老理財和基金、專屬養老保險、商業養老金等,建議選擇大型金融保險機構先行開展試點,探索多層次、多形態養老金融産品體系的業務新模式,更好滿足不同年齡段、不同收入水準、不同風險承受能力人群的差異化養老需求。
周燕芳代表則指出,商業養老保險具備參與養老金第三支柱建設的優勢。首先是商業保險機構在精算技術及長壽風險管理方面具備專業優勢,其次保險資金與養老金都具有規模大、週期長、追求長期穩定收益的特徵,並且保險機構尤其是大型保險機構擁有全面、專業、標準化的運營服務能力。
周燕芳代表建議,從制度設計層面、政策支援層面、産品和服務創新層面加大對商業養老保險的推動,更好地服務養老金第三支柱的建設。
首先是加強頂層設計,探索建立養老金第三支柱專屬賬戶體系。調動多種金融機構主體積極性,豐富養老金融産品的選擇,通過充分的、符合市場規律的競爭,逐漸降低市場供給商業養老産品成本, 大幅提升第三支柱的民眾參與度和覆蓋面。
其次,加大對第三支柱産品的政策支援力度。商業養老保險相比其他金融機構的養老金産品,靈活性方面競爭性較弱,對個人養老理念認知要求較高,亟需稅收優惠等各方面政策支援,同時在政策性産品監管、銷售監管方面應給予政策支援。
第三,明確商業養老保險發展定位,鼓勵産品服務創新,適當擴展保障責任,提供更加靈活的養老金積累和領取服務,創新發展提供具備長期直至終身領取功能的養老年金保險等。
(責任編輯:孟茜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