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作者:李致鴻
關於加強網路互助平臺監管管理,依然是全國兩會代表委員關注的焦點之一。
2月27日,全國政協委員孫潔表示,大病網路互助以自願加入為前提,成員根據個人年齡、健康情況、平臺規則等條件,自行選擇加入相適應的互助計劃,成為互助會員,共同抵禦大病和意外等風險。會員如果不幸患病或遭遇意外發起互助申請,互助平臺經過內部審核後,可委託調查機構對互助事件進行調查,確認會員是否符合互助條件,符合互助條件的會員可按照“一人患病、眾每人平均攤”的規則獲得一定額度的互助金。目前業內有影響力的平臺主要包括相互寶、水滴互助等。網路互助行業發展迅速,會員人數眾多,會員群體主要為保障相對缺乏的中低收入人群。
網路互助具有非常重要的社會管理功能。可有效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成為健康保障體系的有益補充力量,顯著減少患病家庭經濟負擔和經濟損失;是商業保險的有效補充,覆蓋中等及較低收入居民,讓這些大病弱勢人群多一份保障;有助於我國健康保障領域數字化轉型升級。
但網路互助行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不可忽視。孫潔指出,一是監管缺位。目前網路互助行業處於監管空白地帶,尚無明確的主管單位,相應的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監督檢查等也滯後。
二是準入門檻低。網路互助平臺一般載體為科技公司,其有保險的性質卻不屬於保險公司。行業進入門檻低,導致行業內不乏各類假借保險名義和保險術語誇大宣傳等不規範現象。
三是行業平臺良莠不齊。目前我國網路互助平臺包括以相互寶、水滴互助為代表的頭部大型互助平臺,以及康愛公社為代表的中等規模互助平臺,還有多家中小型的網路互助機構以及新入行網際網路平臺。行業平臺良莠不齊,部分網路互助平臺可能存在會員規模無節制發展、平臺自身穩定性差、退出隨意等問題。
四是資金管理需規範。目前網路互助收費方式主要有前付費和用戶選擇代扣兩種。不管哪一種模式,考慮到所涉及資金量巨大,資金管理規範都是網路互助領域需要著重關注的問題。
1月22日,在國新辦舉行銀行業保險業2020年改革發展情況發佈會上,銀保監會首席風險官兼新聞發言人肖遠企表示,美團互助在1月15日下午5點發佈公告,宣佈在1月31日正式關停互助業務。前段時間百度也宣佈關閉網際網路旗下的互助安排,大家比較關注。美團互助偏離美團主業和逆選擇風險不斷增加,是其關閉的主要原因。下一步,我們還將對網路公司做互助業務進一步的關注,了解其運作的方式和風險情況,再根據情況採取相應的措施。
1月15日,美團互助發佈關停公告:“因業務調整,美團互助將於2021年1月31日24點正式關停。關停後,我們繼續聚焦公司主業發展,為用戶和商戶提供更好的産品服務。由此給大家帶來的不便,我們深表歉意。”美團互助在關停後,將全額返還所有會員的分攤費用。同時,對1月31日前不幸確診大病的會員,提供合理的互助金賠付,全部費用由平臺承擔。
2020年9月,中國銀保監會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局在《保險業風險觀察》上撰文稱,最近一段時期野蠻生長的網路互助平臺,本質上具有商業保險的特徵,但目前沒有明確的監管主體和監管標準,處於無人監管的尷尬境地。面對新形勢、新要求,需要適時完善保險監管政策和監管技術,及時、準確打擊非法商業保險活動,保障保險市場健康穩定發展,切實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該文稱,網路互助平臺屬於非持牌經營,涉眾風險不容忽視。部分前置收費模式平臺形成沉澱資金,存在跑路風險,如果處理不當、管理不到位還可能引發社會風險。
對於加強網路互助平臺監管的建議,孫潔表示,首先,建議將網路互助納入銀保監會監管框架內。網路互助與保險具有一定的趨同性與互補性。銀保監會對保險監管經驗豐富,在銀保監會的監督管理下,更有利於網路互助平臺進一步法制化,落實公平競爭,保證消費者合法權益。
其次,加快網路互助行業立法。儘快以立法形式確定網路互助相關主體的權利義務和行為規範,包括對服務平臺實行準入制管理,對合格的平臺頒發證書並加以公示,對服務平臺的運營進行監管等。建立針對性的網路互助平臺責任追究機制,對不規範經營的平臺採取罰款、責令整改、暫停或關閉平臺、吊銷證書等懲罰措施。通過行業立法,設定規範性的市場運營機制,建立健全平臺準入標準體系和事後評估審查體系,實現行業的平穩健康長久發展。
第三,在立法條件成熟前,可在銀保監會指導下,先由行業協會牽頭構建行業統一規則,組建行業NGO組織,規範經營行為,補齊制度短板,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建議由行業協會牽頭,對擬申請加入NGO的網路互助平臺運營者設置一定的加入門檻,以確保其具備足夠的能力可以保證平臺持續穩健運營。對於首批加入組織的網路互助平臺,應當慎重考慮其是否具備穩健運營的能力,建議從三個方面設置準入門檻:(1)平臺的實際運營時間應當達到一定的要求;(2)平臺的實際控制人和高管應當具體一定的任職資格;(3)平臺需要擁有一定的用戶規模。
第四,建立完善的資金監管制度。建議由中國人民銀行對網路互助平臺所涉及資金進行監管,對網路互助平臺設立一定的資金管理要求,包括建立健全資金管理制度等,有效防範潛在的金融風險,確保網路互助平臺互助金規範合理應用。
(責任編輯:葉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