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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5日 星期四

招行客戶受誤導存款變生命人壽保單 退保損失40%

  • 發佈時間:2015-02-06 14:14:06  來源:東方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朋浩

  保險公司誤導銷售層出不窮,2015開年剛剛遭到保監會通報分支機構存在虛假宣傳伎倆的生命人壽,又遭人投訴。近日,來自深圳的市民喬先生向媒體反映稱,3年前,前往招商銀行深圳市富華支行辦理存款業務,不料卻受穿著銀行制服的生命人壽銷售人員誤導買了一份可以“隨取隨用”的分紅險,如今想要取回“存款”不僅沒有收益,卻還要大幅損失40%。

  招行客戶理財被誤導

  據報道,2011年7月25日,喬先生前往招商銀行深圳市富華支行辦理存款業務。由於是招行金卡客戶,在貴賓理財專區一位姓羅的女士接待了他,並向他推薦了一款高收益理財産品。羅小姐稱該産品具有保險功能,年收益率8%,分紅5%,加起來可達到13%。

  “她當時穿著招商銀行工作服,佩戴個人理財專員的胸針”,喬先生回憶稱,“想著是銀行的工作人員嘛,所以還是蠻放心的,何況還有那麼高的收益。雖説是有保險功能的理財,我當時也不清楚具體是什麼保險條款,但是也沒太在意。”

  隨後,這位穿著招行制服的羅小姐為喬先生新開了一張卡,並將5萬元存款轉入該卡內。雖然合同單上標著“生命人壽保險”,喬先生也並沒有拒絕簽字。只是問了一句存進去的錢可以隨時取出來使用嗎,羅小姐很明確地説可以“隨用隨取”。

  保險售出卻被指並無電話回訪

  臨走時,羅小姐叮囑最近幾天會有回訪電話,不管問什麼,只要回答“清楚”、“知道”就好,但是喬先生堅稱自己並沒有接過任何回訪電話。

  時隔半年後,2012年年初,喬先生拿著當初招商銀行網點羅小姐給他新辦的銀行卡去取錢,卻發現卡上沒有錢,於是來到當初辦理業務的這家支行。一位銀行客戶經理接待了他。客戶經理告訴他之前幫他簽單的羅小姐不是銀行工作人員,是生命人壽的保險推銷員,已經不在招行辦理保險業務。針對這張卡上沒錢的情況,客戶經理説錢是不會丟的,只是現在不在卡上,放在保險公司了,而且13%的年收益率比銀行存款利率高,還是挺好的,讓他不用擔心。對此,喬先生表示無語了。

  此後2012年7月25日、2013年7月25日、2014年7月25日,保險公司打來電話通知繳款,每年跟當初“存繳”的數額一樣,五萬元,但喬先生沒有再續繳。

  後來,想到當初銷售員表示“隨取隨用”,需要用錢的喬先生聯繫生命人壽保險公司要求全額退保。但是該公司回復稱同意辦理退保,但只能拿回保單現金價值和部分分紅,共計3萬元。喬先生認為損失太大,解決方案很不合理,希望能全額退保,共計5萬元。

  接到讀者報料投訴後,記者致電了招商銀行深圳富華分行,工作人員稱當時確實有生命人壽保險公司的代理人駐點銷售,但是現在沒有了,並答應聯繫保險公司幫助解決。隨後,記者還根據喬先生提供的電話號碼連線生命人壽保險深圳分公司,由於喬先生目前已在北京工作,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建議喬先生帶上身份證和保險合同單前往生命人壽北京分公司辦理退保業務。1月29日,生命人壽回應媒體,表示生命人壽深圳分公司已經對喬先生的事情進行調查,並第一時間聯繫到投保人喬先生,其將近期前往生命人壽北京分公司遞交投訴資料,將有人協助受理投保人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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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敲警鐘,生命人壽等銷售誤導吃罰單

  每年年初,各家險企正是加緊為“開門紅”衝刺之時,監管部門近日卻翻出舊賬給了當頭一棒,敲響了新年警鐘。1月4日,保監會點名通報了生命人壽、民生人壽等各分支機構的虛假宣傳伎倆。

  通報因由:銀保宣傳混淆視聽

  通報案例:2014年1月,遼寧保監局接到保險消費者投訴,反映工商銀行瀋陽和睦路支行在代理生命人壽遼寧分公司業務時存在違規宣傳問題。

  調查發現,工商銀行瀋陽和睦路支行職場內擺放自製宣傳資料,以及帶有誤導性內容的保險産品宣傳展板和擺臺。經核實,相關違規宣傳資料存在“每年存1萬”、“支取”、“本息”等混淆銀行産品和保險産品的表述,且部分宣傳資料載有保險産品年化利率不低於4.4%的書面承諾(該款萬能型保險産品最低保證利率為2.5%,最低保證利率之上部分是不確定的);相關違規宣傳資料係由生命人壽遼寧分公司員工周某自行製作,但生命人壽遼寧分公司相關負責人閆某知曉周某存在製作和使用違規宣傳資料問題,卻未按規定處理、上報和有效制止該違法行為;作為保險代理機構,工商銀行瀋陽和睦路支行在銷售過程中,存在使用違規宣傳材料行為。

  罰單:遼寧保監局對生命人壽遼寧分公司罰款10萬元,對責任人周某和閆某分別警告並罰款2萬元,對工商銀行瀋陽和睦路支行罰款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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