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滬排查融資租賃風險 非法吸存首當其衝
- 發佈時間:2016-03-03 08:57:31 來源:中國青年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近日,上海市租賃行業協會官網挂出一則《關於開展融資租賃業風險排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稱,上海市商務主管部門將於3月1日至3月20日在全市開展融資租賃業風險排查工作,排查內容將包括是否存在直接從事或參與網際網路、投資理財、小額貸款、融資擔保等業務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等行為。
與此同時,北京市租賃行業協會近日也在官網發佈一條關於召開外商投資融資租賃企業風險排查工作部署會的通知,會議時間為3月1日。而根據《國際金融報》的最新報道,北京和上海兩地的排查內容幾乎如出一轍,其中最重要的一條,都提及“是否存在直接從事或參與網際網路、融資擔保等業務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等行為”。
針對上海和北京此次風險排查,市場認為與此前的行業風險事件有關。
資深融資租賃專家屈延凱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網際網路金融+融資租賃”並不是件壞事,前提是資産真實,定價合理,其次是變現資金用途是否合理合法。此外,平臺在經營過程中應確保資産真實,保障資金安全,杜絕資金自融。
上海北京相繼出手
上海市租賃行業協會會長高傳義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此次風險排查是商務部統籌安排,各地商務部門配合調查。主要為了排查快速發展的融資租賃行業存在的問題,以及問題已發展到何種程度,以便行業能夠在正常軌道上規範成長,盡可能減少風險。
根據《通知》,此次上海市商務主管部門將在全市開展融資租賃業風險排查工作的檢查內容主要包括:是否存在直接從事或參與網際網路、投資理財、小額貸款、融資擔保等業務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等行為;是否存在虛構租賃物、以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標的為租賃物、未實際取得租賃物或租賃合同價值與實際明顯不符,以融資租賃名義實際從事資金融通業務甚至提供貸款等行為;是否存在虛假宣傳、故意虛構融資租賃項目通過公開渠道進行融資行為等。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此次兩地排查的風險之一就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而從去年下半年以來,決策層連續就“非法集資”問題發聲。
2015年12月21日公佈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公報中提到,“要加強全方位監管,規範各類融資行為,抓緊開展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堅決遏制非法集資蔓延勢頭,加強風險監測預警,妥善處理風險案件,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和區域性風險的底線。”兩天后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中也提到,要“強化監管和風險防範,加強相關制度建設,堅決依法依規嚴厲打擊金融欺詐、非法集資等行為,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上海市商務部門要求,各融資租賃企業要在每季度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填報上一季度經營情況統計表;每年4月30日前,填報上一年經營情況統計表。
這次上海方面排查還涉及外商投資融資租賃企業是否符合註冊資本不低於1000萬美元、外國投資者總資産不低於500萬美元的要求等方面。
專家:資産真實是前提
2014年以來,在一系列利好政策的推動下,我國融資租賃業重新步入迅速發展的軌道。所謂融資租賃,即融資租賃公司向廠商購買設備,擁有設備的所有權。通常情況下,租賃公司不需要設備,而是由承租人進行回購,具體方式是向融資租賃公司按月支付本息,到期後獲得設備所有權。
目前,我國融資租賃領域主要分為金融係的金融租賃公司、商務部管理的融資租賃公司以及外資租賃公司。近年來,隨著網際網路金融大行其道,不少融資租賃公司開始與之聯手,多為融資租賃公司,全國約有幾千家,出資主體各異,管理相對較為鬆散。
某P2P網貸平臺負責人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很多融資租賃公司的資金來源是一大困難,與網貸平臺合作的意願也較強。同時,網貸平臺也可以從融資租賃公司那裏獲得項目,讓投資者可以獲得較高收益。
不過,隨著行業風險事件不斷出現,讓融資租賃與網貸平臺的合作風險問題進入公眾的視線。
一位知情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當前我國經濟現狀和信用風險的宏觀環境下,以融資租賃這種本來相對低息的資産類型,卻聲稱能持續供應給投資者百分之十幾收益率的投資資産,本身就違背了金融邏輯。
屈延凱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稱,“問題的關鍵在於資産端是否真實。”
屈延凱進一步分析認為,“網際網路金融+融資租賃”並不是件壞事,前提是資産真實,定價合理;其次是變現資金用途是否合理合法。此外,平臺在經營過程中應確保資産真實,保障資金安全,杜絕資金自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