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稱北京公務員工資從4000漲到7700平均等26年
- 發佈時間:2014-09-15 07:04:06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胡愛善
導讀:日前,中組部研究室巡視員、副主任張景虎透露,《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已在8月29日經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將以中央文件形式下發施行。而該方案中明確提出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與待遇掛鉤的制度。而在此前的全國兩會上,人力社保部副部長何憲和國家公務員局黨組書記兼副局長楊士秋也明確公務員工資的改革方向:向基層傾斜,重點研究解決工資結構、地區差距等四個方面的問題。
實際上,近幾年來有關公務員工資調整的“風聲”不絕於耳,公務員的工資是高是低、該不該漲,每次都成為輿論的“漩渦”。為此,北京青年報記者經過多方了解,將本市公務員的工資進行一一解構。
新入職公務員工資4000元出頭
高於90後平均水準
在本市公務員的工資條上,能看到的是職務技術等級工資、級別崗位工資、生活性津貼、工作性津貼、通訊補助等五大主要部分,第一項與職務大小相關;第二項與職務、工齡、學歷、職稱等均有關聯,而這前兩項合稱為基本工資。
而從調查的結果來看,公務員的起始工資因學歷、工齡的不同,有著幾十元或者一二百元細微差別。對於直接從校門進入公務員序列的“新人”,初始工資在4200元左右,正在進行入職培訓的華宇(化名),在工作6年後考入朝陽區某街道辦事處,還未曾看到工資條,但通過銀行的入賬通知,知道自己的工資為4500元,“比其他新入職的稍高點兒,因為多出6年的工齡吧!”
趕集網聯合發佈《90後畢業生飯碗報告》。而這份來自35萬餘份有效問卷的報告顯示,今年應屆畢業生平均起薪每月2443元,從這些統計數據來看,北京公務員的起薪可達到4000元以上,其起點相對較高,但與財經類崗位相比,還稍遜一籌。
工資漲幅緩慢4000元漲到7700元
平均要等26年
不過,公務員的工資增長是相對緩慢的。
按照記者調查,一個北京行政機構的普通職員,當晉陞為正科級實職之時,其工資會漲至5700至5800元左右,副處級將近7000元,而到了正處級工資則在7700元左右。
國家行政學院社會和文化教研部副教授胡穎廉提供的數字顯示,理想狀態下,一名基層公務員從辦事員晉陞到副科級幹部,需要8年;從副科級晉陞到正科級需要3年;從正科級晉陞到副處級需要7年;從副處級晉陞到正處,同樣需要7年。這樣計算下來,從辦事員的4000元工資要想增至處長級的7700元,3700元的薪酬要經歷26年,還要在有能力晉陞的前提下,可謂路漫漫其修遠兮。同時,公務員除了上述工資收入之外,再無其他由財政發放類似于年終獎、過節費等的任何收入。
已經有著12年工齡的正科級公務員榮國對自己5700元的月薪很沒有底氣,“剛開始都羨慕我進了公家,現在人家的月薪都至少五位數以上,一聚會都主動不讓我掏錢!”
朝陽、海淀、西城津貼高
郊區津貼低
工資標準基本統一。在調查中北青報記者發現,相同級別的公務員不論所處哪個委辦局,基本工資以及津貼、補貼的標準統一,同時對於參公的事業單位編也是一致的。但對於區縣街鄉的公務員,工資還要加上所謂的“區縣保留津貼”,由各區縣自行確定標準。據了解,保留津貼每三個月發一回,其中朝陽、海淀、西城稍高,東城次之,而石景山、豐臺再次,遠郊區縣最低,但也相差不大。以朝陽為例,正科級的保留津貼為1300余元,正處級一千五六百元。而這個保留津貼也向街鄉有所傾斜,基層的保留津貼同一級別的比區縣每月還要高出一兩百元。
釋疑
那麼公務員的工資水準到底是高還是低呢?是否如自身所説8年來從未漲過?是否需要漲工資呢?在揭開公務員工資的神秘面紗之後,一系列疑問隨之産生。
疑問一 公務員工資水準是高是低?
九成公務員工資低於社平工資
按照今年6月公佈的2013年度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水準,本市去年月社平工資為5793元,這意味著,正科級別公務員的工資水準與社平工資持平。
“從現實情況看,大部分基層公務員在辦事員和科員兩個級別上就已經走完全部仕途了,”胡穎廉説,“有九成的公務員都是科級以下幹部。”這意味著,九成公務員的工資將止步于5700元,低於目前的社平工資。按照慣例,近幾年的社平工資均在持續增長,增速甚至超過10%,那麼相對於明年的社平工資,公務員的工資更為“難看”。
疑問二 公務員工資到底漲沒漲過?
兩年升一檔五年升一級 2012年曾普漲670元
公務員工資的改革離得最近的一次,要追溯到2006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方案》。按照該方案,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基本工資由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兩項構成。而在這之後,確實各職級、各檔次的標準就再未改變。
這是否意味著公務員工資就在原地踏步呢?實際上,按照規定,只要公務員考核結果為稱職以上的,每兩年級別工資可升一檔,每五年升一級。“每檔或每級之間的差別是幾十元不等,只能算微漲吧。”工商系統一位處級幹部表示。而所説的幾年不漲,只是政府沒有再動用行政手段對公務員普漲工資,職務工資以及級別工資不漲。
另據了解,在2012年本市對於公務員工資確實有一次變動:即將每年四個節的過節費(1000元/節)、年終獎等取消,平均糅入到每個月的生活性津貼當中,這使工資每個月上漲了670元左右。同時,加班費一律取消。“其實這真不算漲工資,只是變換了發放方式。這樣之後,公務員真的是除了工資之外,再無收入。”
疑問三 為什麼要向基層公務員傾斜?
基層很多公務員幹一輩子就是個主任科員
從對公務員工資改革的方向來看,向基層傾斜、職務與職級並行的原則已經確定。而從調查的結果看,北京市街鄉等基層公務員所得的區縣保留津貼標準甚至高於區縣,為什麼還要向其傾斜呢?
對此,有關人員表示,公務員工資高低與職務直接相關,但基層公務員由於職級層次所限,薪酬上漲的空間十分有限,絕大多數可能幹一輩子也就是個主任科員,即使有所傾斜,整體薪酬水準仍低,“市級公務員,有三年一晉的政策:工作三年可晉副主任科員,6年為主任科員,基層因為有比例限制,並無此政策。”
據悉,職務與職級並行之後,將打破職務與職級的關聯性,基層公務員的工資將有更大的上漲空間,對調動基層公務員積極性有幫助,也更符合人力資源管理的規律。
背景
我國公務員工資歷經4次改革
1956年6月16日,國務院通過了《關於工資改革的決定》,將政府工作人員的工資分為30級。同時為反映出各地生活成本差異,全國被分為11個工資區,第11類區工作人員工資比第一類區同級別人員工資高出30%。然而由於當時主流觀念對於物質報酬持否定態度,此後的工資管理並沒有完全按照上述《決定》進行。
1985年,中共中央和國務院下達了《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方案》。這次改革規定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由四部分組成。一是基礎工資,發放的金額不分職務等級和工作年限,所有人一樣。二是職務工資,職務越高得到物質回報越多。三是工齡津貼,主要根據工作人員的工作年限來定。四是獎勵工資,即來自所在單位行政經費的結余獎勵工作績效好的工作人員。
1993年的《機關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方案》明確提出,新工資制度要防止高定級別、高套職務工資等不良現象。與此同時,不再劃分工資區,而是引入了地區津貼。地區津貼包括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和地區附加津貼。此次改革強調在條件成熟時,對考核優秀和稱職的工作人員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
2006年6月14日,《國務院關於改革公務員工資制度的通知》出臺。《通知》強調,要有效調控地區工資差距,逐步將地區工資差距控制在合理的範圍內。這次改革還對基本工資結構做了調整: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不再保留,級別工資權重有所加大。同時,公務員工資級別從原來的15級調整為27級。本組文/本報記者 解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