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解“夸克聯盟”互助計劃:籌資總額僅30余萬
- 發佈時間:2016-04-12 07:0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郭偉瑩
據北京商報報道稱,近日,一份保險監管部門直指部分網際網路公司涉嫌非法經營保險業務的內部文件在網上流傳,關於借助互助提供保障服務是否可行隨即引起了熱議。報道稱,名為《建議關注網際網路公司涉嫌非法經營保險業務存在的風險》的送閱資訊文件中提到,部分網際網路公司涉嫌非法經營保險業務,對消費者利益保護和市場秩序維護帶來隱患,並以“夸克聯盟”為典型模式,提示風險。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截至發稿時,保保集網站的“夸克駕車風險互助計劃”並未停止或下架,所有的註冊、繳費等流程仍可進行。
保保集相關工作人員對記者稱,由於考慮不週全,這一産品確實存在缺陷,目前,夸克聯盟正在積極溝通協調,相關結果會在保保集網站公佈。對於已經加入的會員,保保集工作人員表示,會員繳納的錢不會出問題,所有的保障也會按照計劃進行。
對此,業內人士表示,車險互助商業味道太濃,不具有公益性,而且以高額回報為吸引,容易引起跟風炒作,導致不正當競爭。其次,資金管理和可行性也是監管層尤為擔憂的一個問題,特別是資金管理方面存在較大的道德風險。
事實上,去年保監會已對網路平臺推出的各種“互助計劃”發佈了兩次公開風險提示。
“夸克聯盟”被點名
近日,據北京商報報道稱,保監會財險部起草的內部文件《建議關注網際網路公司涉嫌非法經營保險業務存在的風險》指出,近期,部分網際網路公司脫離保險監管,以“駕車風險互助計劃”、“第一家UBI車險公司”等名義面向社會公眾開展車輛風險保障業務,涉嫌非法經營保險業務,對消費者利益保護和市場秩序維護帶來隱患。並以“夸克聯盟”為例,對此類涉嫌非法經營車險業務的問題進行分析。
上述報道稱,今年 3 月 22 日,微信公眾號“保保集微服務”發佈“夸克駕車風險互助計劃”,宣佈消費者支付9元初始加入費用即可成為會員。若會員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在交強險和三責險賠付後,超額部分可享受最高80萬元車損和人傷保障額度。
公開資訊顯示,“夸克駕車風險互助計劃”由“夸克聯盟”提出,“夸克聯盟”是“保保集”旗下産品,二者均由上海卓保網路科技有限公司運營。
同時,“夸克聯盟”首輪獲得1000萬元投資後,正在積極尋找後續融資,但一直未果。此外,“夸克聯盟”在開展車險業務前,還吸納其他會員費,會員費在該公司內部形成資金池,規模應在400萬元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得的文件顯示,該文件送閱日期是4月1日,但時至今日,保保集網站的“夸克駕車風險計劃”仍未下架或停止,所有的註冊、繳費等流程還在開放中。
保保集工作人員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由於考慮不週全,這一産品確實存在缺陷,目前夸克聯盟正在積極溝通協調,相關結果會在保保集網站公佈。對於已經加入的會員,保保集工作人員表示,會員繳納的錢不會出問題,所有的保障也會按計劃進行。
資金安全和道德風險存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登錄保保集網站發現,“夸克駕車風險計劃”打出的宣傳是“9元加入,最高80萬元三者補充保障”,但實際上還存在不少限制條件。
保保集網站顯示,加入會員後可享受兩類互助金額:一、傷殘和死亡的最高互助金為30萬元;二、豪車車損最高互助金為50萬元。但這些互助金均是在劃分交通事故責任佔比,並減去交強險和三者險之後計算的,也就是説最為大眾擔心的三者人傷賠償佔比很低,並且只承擔超過交強險、商業險責任以外的賠償。
同時,這個風險計劃還在申請互助資格和互助責任方面進行限定。如,“未購買交強險且低於20萬第三者商業責任險的”不予互助;“一年內互助過一次的,同一事故申請過一次的”不予互助;“未超過保險公司第三者限額的及保險公司不予賠付的”不予互助等。
截至4月11日15時,“夸克駕車風險計劃”公佈的加入會員人數為30019人,眾籌金額為343909元。按照保保集網站資訊計算,為了保證出險會員能從夸克平臺及時、確定地拿到保障資金,充分保障每一位參與會員的利益,會員賬戶餘額需大於等於9元,低於9元時,需及時補充到9元以上,互助金額是有可能達到三十多萬的。
不過,“夸克駕車風險計劃”規定,會員單筆捐助最高額為3元,在有會員符合捐助條件時,夸克平臺會從個人賬戶中代理扣除相應金額,用於互助事宜。按照目前“夸克駕車風險計劃”的參與人數計算,意味著僅能從會員賬戶裏調動9萬多元的互助金,遠遠低於網站上宣傳的80萬元金額的保障。
業內人士認為,類似的“互助計劃”收入區區幾元錢會費明顯無法滿足車險賠付之需,其賠付資金來源一般可能有兩種渠道,一種是依靠持續不斷地吸收新會員來擴大資金池,用後期會費滿足前期會員的賠付申請;另一種是通過超低價格做大客戶規模,然後博取新一輪風險投資,將投資款用作賠付。一旦增員、融資遇到困難或因其他原因導致現金流斷裂,後期賠付承諾無法兌現,平臺關閉的風險就很大。
資金安全也是監管部門和業內人士所擔憂的問題。這類“互助計劃”由於其收費、開戶等所有經營行為,脫離金融保險監管,難以保證不被挪作他用。如果存在非法集資或其他詐騙行為,消費者利益將受到極大侵害。
保監會多次提示“相互保險”風險
相互保險作為保險市場的一部分,在國外已經有著多年的發展歷史,而且成為世界保險市場上最主要的形式之一。
然而,相互保險在國內發展卻相對緩慢。2015年初,保監會首次印發《相互保險組織監管試行辦法》,以促進相互保險規範發展。在相互保險監管新規的促進下,國內涌現出一批相互保險組織。如e互助、互助家、人人互保等平臺。但其中的風險也不斷暴露出來。
2015年,保監會發出過兩次風險提示,指出一些以“××互助”、“××聯盟”等為名的非保險機構基於網路平臺推出多種與相互保險形式類似的“互助計劃”,部分“互助計劃”借助保險名義進行宣傳,極易造成保險消費者將其與保險産品混淆。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髮現,多數網路互保平臺在保障內容和資金去向等方面的資訊公佈不明確,而且也沒有相關的經營資質。但《相互保險組織監管試行辦法》對相互保險組織的成立條件、資金運作等方面都進行了明確規定。如:一般相互保險組織需要滿足“有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的初始運營資金”及“有不低於500個初始會員”等主要設立條件;相互保險的資金運用也僅限于銀行存款、國債等保監會認定的低風險固定收益類産品等。
北京工商大學保險係教授王緒瑾表示,相互保險的好處是可以防止保費的流失,在享受稅收方面優惠的同時,還可以防範道德風險。發展相互保險可有效促進我國保險組織形式的多樣化、促進國民保險保障水準的提高,但由於監管、市場等多方面的原因,相互保險快速發展還需要一些時間。
據記者了解,國內目前僅有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一家。雖有消息稱部分公司已經向保監會遞交了相互保險牌照的申請,但是目前仍未有企業拿到保監會的批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