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孫潔:將生育保險納入醫療保險制度
- 發佈時間:2016-03-03 07:3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郭偉瑩
“將生育保險與醫療保險統一收費,建立生育醫療保險基金,生育醫療費由生育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將生育保險納入醫療保險制度,保證報銷方式實現無縫隙對接,保證原生育保險的作用能夠完全實現。”今年,全國政協委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副院長、教授孫潔遞交提案,提出了上述建議。
孫潔委員還遞交了關於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體系、完善我國運動健康保險體系、落實中小學保險教育工作等的提案。
2015年11月3日公佈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提出“將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對此,孫潔委員建議,建立生育醫療保險基金後,生育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的標準由生育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在業人員生育津貼按照病假工資由用人單位支付,領取時間統一為産假時間;失業人員生育津貼由失業保險支付,領取時間可以參照失業保險的領取原則,每繳納一年生育保險費可以領取一個月的生育津貼,最長不超過法定産假時間。
“將生育保險納入醫療保險制度,可以降低成本,人員精簡、開支減少,還可以給參保人帶來便利,比如報銷時會更加便捷。”孫潔委員表示。
孫潔委員關注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問題已有很長時間,對現存的問題也進行了深入調研。她指出,目前我國生育保險取得了較好的發展,但還存在幾方面問題。
第一,生育保障制度“碎片化”。一方面,承擔生育保障職能的社會保障項目較多,包括城鎮企業職工生育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且制度之間銜接轉換困難;另一方面,很多制度都是地區統籌,各地政策差異較大,影響了公平性和效率。
其二,制度覆蓋面窄。《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規定的生育保險的保障對象只有城鎮企業的已婚女性職工,沒有把事業單位、鄉鎮企業、個體經營者以及城鄉居民等納入生育保險的範圍,這類人群就無法享受該保險。同時,生育保險費用必須由用人單位繳納,因此,非單位員工婦女也無法享受該保險。我國有近1.7億外出打工人員,其中,女性總量接近4980萬,生育保險幾乎沒有涉及這個龐大的群體。“相對於全民實施的醫療保險來説,我國現有生育保險覆蓋面過窄。”孫潔表示。
其三,職工生育保險參保率低。“除了有的人想參保卻無法參保,還有很多無需參保的人,單位卻一直為其繳費,因為生育保險費用是按照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算。”孫潔表示。據統計,2014年,1.7億人參加生育保險,參保率為43.34%;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僅有613萬人,受益面僅為3.6%。
其四,生育保障制度公平性不足。根據現行制度,不同身份的社會成員適用不同的生育保障制度,享受不同的保障待遇。
其五,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存在著交叉情況。她表示,生育保險的一項重要待遇是生育醫療費用支付。我國確立了“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原則,但實際執行的隨意性大,本身在生育中有不少醫療費用既可以劃歸生育醫療費,也可劃歸一般疾病醫療費用,容易出現界限不清的問題,不僅給社保經辦機構帶來麻煩,也使得參保人的個人利益難以得到保護。
基於上述背景,孫潔提出將生育保險納入醫療保險制度。一方面,這有利於擴大生育保險的覆蓋面,實現制度全覆蓋。生育保險是特定群體在特定時段特有的醫療支出,如果將生育保險納入基本醫療保險之中,就可以讓所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都享受到生育保險,做到生育保險全面覆蓋。
另一方面,將生育保險納入醫療保險制度能有效化解生育與基本醫療保險交叉的情況,無需界定相關費用屬於生育保險還是醫療保險的範疇,只需走普通的結算和報銷程式,不僅簡化了程式,還可有效緩解醫院、患者和參保人三方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