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聯合重慶分公司車輛保險部總經理遭警告並罰款
- 發佈時間:2016-01-01 10:2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據保監會網站消息,中華聯合重慶分公司行為構成未按規定使用經批准的保險條款、費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修正)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定。姚亞軍作為中華聯合重慶分公司車輛保險部總經理,應當承擔直接責任。鋻於涉案保費較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條的規定,中國保監會重慶監管局決定對姚亞軍警告並罰款5000元。
處罰如下:
渝保監罰〔2015〕29號(中華聯合,姚亞軍)
經查實,中華聯合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以下簡稱:“中華聯合重慶分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為:
根據保監會批准中華聯合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機動車綜合商業保險示範條款及基準費率方案使用説明(以下簡稱“示範條款及費率方案”),其主險應當根據被保險機動車車輛使用性質、車輛種類等直接查詢基準純風險保費或純風險費率。2015年6月至8月,中華聯合重慶分公司94筆短期機動車輛綜合商業保險業務,被保險機動車為未辦理註冊登記,無法確定使用性質的新車,均按照“企業非營運”性質承保並計算保費,違反了示範條款及費率方案的規定。涉及保單保費合計18102.83元。
以上事實有調查筆錄、現場檢查事實確認書、中華聯合重慶分公司關於檢查整改情況及相關材料的報告、相關保單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我局認為,中華聯合重慶分公司上述行為構成未按規定使用經批准的保險條款、費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修正)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定。姚亞軍作為中華聯合重慶分公司車輛保險部總經理,應當承擔直接責任。鋻於涉案保費較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姚亞軍警告並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