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已可投保以房養老保險 估值百萬月領2200元
- 發佈時間:2015-09-09 09:10:32 來源:深圳新聞網 責任編輯:郭偉瑩
“以房養老”保險入穗,投保者需年滿60歲且持有房屋完全獨立産權
廣州已可投保“以房養老”保險。近日南都記者獲悉,目前,年齡在60-85周歲且持有房屋完全獨立産權的廣州老年人,可在幸福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以下簡稱“幸福人壽”)辦理相關保險。該公司工作人員介紹,房屋經相關程式辦理好投保手續後,會每個月向老人支付養老金。據統計,經今年5個月試點推廣,截至8月底,幸福人壽該業務在廣州等4座城市共有22戶(32人)投保,廣州首次簽署此“以房養老”合約的是一對老年夫婦。
“以房養老”只針對年滿60歲的老人
2014年7月中國保監會公佈廣州、北京、上海及武漢納入“以房養老”保險試點,今年3月,幸福人壽經中國保監會批復後,成為國內第一個吃“螃蟹”的保險公司。
“以房養老”是一種商業養老保險産品,房屋是辦理此保險的關鍵環節。“只有房改房、商品房才能申請做抵押登記,農村宅基地不在考慮範圍內。”幸福人壽廣東分公司業務人員介紹,“以房養老”産品針對的是年齡在60-85歲之間的老人,“如配偶在,夫妻雙方都必須年滿60周歲”。
工作人員還指出,如果房産仍有未還清的貸款,是不能辦理“以房養老”業務的,因為未還清貸款的房産屬於不完全産權,即該房産已處於抵押狀態,是不能再進行抵押的。目前,廣州市11區有此意向的老每人平均可諮詢及辦理相關業務。
投保後是否仍有迴旋餘地?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在簽訂投保單至投保單生效之間有30天的“猶豫期”,如果投保人在此期間反悔,可辦理退保手續。但該工作人員提醒,辦理一項“以房養老”保險産品過程中涉及請律師、公證等費用,共計4000元左右,需公司和産品辦理人各出50%;如果中途退保,該部分費用仍需由辦理人承擔。
估價500萬房屋月領養老金1萬多元
房屋産值如何評估?相關人員介紹,房屋所處地段和房齡都會影響估值,能夠申請到有效保險價值的具體金額,需由具有國家認定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房産價值評估後才可得出。這些機構可由公司提供,投保人選擇,“這樣諮詢費用會低一些”。
相關人士表示,房屋的評估標準會參考市場價格。南都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房子被評估後,每月給出的養老金額基於所抵押房屋的估價,並在考慮抵押房屋的折扣、長期預期增值、預期的被保險人平均生存年限、利率、終身給付的成本等因素後確定。以一套估價400萬元的房子為例,老人每月可領取養老金在8700元左右。如果是估價100萬元的房屋,老人每月能領養老金2200元左右。“目前最多估價是500萬元,每個月可領養老金1萬多元。”
值得注意的是,如抵押房屋在投保人在世期間已超出70年産權,後續如産生費用及權屬該由誰來辦理?對此廣東省律師協會房地産法律專業委員會律師章勳介紹,目前還未出臺相關規定界定和明確,但他個人建議,保險公司應在合同中註明一旦發生此問題如何處理的事項。對此,幸福人壽工作人員回應,産權超出70年,公司仍將為投保人提供養老金,直至過世。如果抵押房屋遭拆遷,投保人須在10日內告知公司,投保人可選擇退保或以拆遷後分配的新房屋進行抵押。
房價增長收益保險公司稱不收取
如果投保人的房屋出現市場價格上漲,增值部分如何分配?有保險人士介紹,目前國家給出了兩種方式:參與型産品,指保險公司可參與分享房産增值收益,通過評估,對投保人所抵押房産價值增長部分,依照合同約定在投保人和保險公司之間進行分配;非參與型産品,指保險公司不參與分享房産增值收益,抵押房産價值增長全部歸屬於投保人。
對此,幸福人壽方面表示,最初的産品設計已考慮到房屋預期增值收益,在評估抵押房産價值時,會對價值增長部分調增養老金,提前把給付投保人房産預期增值收益因素考慮在內;其次,保險公司不參與分享房産增值收益,如果將來房價上漲,抵押房産價值的增長部分將全部歸屬投保人。這一方式保證了老人可終身領取固定養老金的同時,不受房價下跌的影響。
案例
失獨老人少選“以房養老”
説物業在自己名下才踏實
廣州首批簽署此“以房養老”合約的一對老年夫婦,因女兒在國外,故房子沒有傳承的需要,如按月領取一筆養老金,會補貼不少費用,改善老年生活品質。
業內有人士表示,目前辦理此業務的還是少數,廣州是否需要此業務呢?去年廣州官方數據顯示,目前廣州戶籍老年人超133萬,佔戶籍人口的16 .03%,其中獨居老人11 .23萬,佔老年人口總量的8 .4%。但據了解,目前大多老人並不看好“以房養老”。
今年71歲的華叔(化名)是失獨老人,他表示不會選擇“以房養老”,重要原因就是他感覺房産是自己的根,不會抵押出去。另外他和老伴每月有幾千元退休金,加上一些政府補貼,收入還算可觀。加上他勤鍛鍊身體,現在精神狀態也不錯,所以不會考慮抵押房子來養老。
據華叔了解,不少失獨老人不願意住老人院,更傾向居家養老,而“以房養老”他們暫時還不能接受,用老人的話來説,自己年事已高,不知有多少歲月可以捱,能長命百歲固然好,假如身體不行,幾年就走了,房子就送給保險公司了,心裏多少有點不平衡。而他表示,廣州本地人還是比較傳統,感覺物業在自己名下才踏實,抵押給保險公司也不知會有什麼變故。
他山之石
國外的“以房養老”
美國:美國政府和一些金融機構推出“以房養老”的倒按揭貸款,對象為62歲以上的老年人。主要有三種形式:一、聯邦政府保險的倒按揭貸款;二、由政府擔保的倒按揭貸款,這種貸款有固定期限,老年住戶須作出搬移住房及實施還貸計劃後才能獲貸;三、專有倒按揭貸款,一般由金融機構辦理,發放貸款的機構與住戶同享住房增值收益。
加拿大:超過62歲的老人可將住房抵押給銀行,貸款數額1.5萬- 30萬加元,只要不搬、不賣,房産主權不變,可一直住到享盡天年,由後人處理房産時折還貸款。
新加坡:60歲以上的老人把房子抵押給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機構,由後者一次性或分期支付養老金,老人去世時産權由這些機構處理,“剩餘價值”(房價減去已支付的養老金總額)交給其繼承人。這種模式風險較小。
日本:日本老齡化現象十分嚴重,“以房養老”也非常普遍。通常選用倒按揭形式,適用於55歲以上的人群。這種貸款不需要還債,貸款人死亡時房子作為還債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