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年底前實現全覆蓋
- 發佈時間:2015-08-03 05:38:11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郭偉瑩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部署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建設,築牢全民基本醫療保障網底,讓更多的人民群眾受益。《意見》提出,2015年,大病保險支付比例應達到50%以上;年底前,大病保險覆蓋所有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群,大病患者看病就醫負擔有效減輕。
根據《意見》,到2017年,我國將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大病保險制度,與醫療救助等制度緊密銜接,共同發揮托底保障功能,有效防止發生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城鄉居民醫療保障的公平性得到顯著提升。
在提高保障水準方面,《意見》指出,大病保險的保障範圍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相銜接。參保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由大病保險對經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2015年大病保險支付比例應達到50%以上,並隨著大病保險籌資能力、管理水準不斷提高,進一步提高支付比例,更有效地減輕個人醫療費用負擔。
為鼓勵支援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大病保險服務,《意見》明確,原則上通過政府招標選定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業務。對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的保費收入,按現行規定免征營業稅,免征保險業務監管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