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基金入市比例不高於30% 且只限于境內投資
- 發佈時間:2015-06-30 05:34:50 來源:今日早報 責任編輯:郭偉瑩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養老基金入市比例不高於30%且只限于境內投資
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關於“加強社會保險基金投資管理和監督,推進基金市場化、多元化投資運營”的精神和國務院工作部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稿,從即日起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的門戶網站反饋意見。徵求意見的截止日期為2015年7月13日。
根據辦法,養老基金投資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養老金産品的比例,合計不得高於基金資産凈值的30%。
養老基金投資國家重大項目和重點企業股權的比例,合計不得高於養老基金資産凈值的20%。
養老基金資産參與股指期貨、國債期貨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為目的,並按照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所持有的賣出股指期貨、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其對衝標的的賬面價值。
根據辦法,養老基金限于境內投資。投資範圍包括:銀行存款,中央銀行票據,同業存單;國債,政策性、開發性銀行債券,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金融債、企業(公司)債、地方政府債券、可轉換債(含分離交易可轉換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資産支援證券,債券回購;養老金産品,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股權,股指期貨,國債期貨。
國有重點企業改制、上市,養老基金可以進行股權投資。範圍限定為中央企業及其一級子公司,以及地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行業龍頭企業,包括省級財政(國有資産管理)部門出資的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