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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生育保險新方案出臺 12周可産檢且無次數限制

  • 發佈時間:2015-05-28 09:04:57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張西陸 穗人社  責任編輯:郭偉瑩

 

市人社局緊急辟謠:孕12周開始即可享受待遇且保障更全面

市人社局緊急辟謠:孕12周開始即可享受待遇且保障更全面

  26日,《廣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一齣,當即引起公眾的強烈反響。在各路媒體、自媒體多番轉發後,甚至出現了“生育保險新方案産檢改用醫保報銷”的説法。

  對此,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7日緊急辟謠:按照新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産檢待遇不是沒了,而是修改為産婦從領取憑證的基礎上,懷孕12周就可以開展第一次産檢,且不對産婦的産檢次數進行限制。新辦法將更有利於孕早期的母嬰保健,和新生兒出生缺陷的干預。

  調整

  産檢次數不受限制

  廣州市人社局工傷和生育保險處處長張學文再次強調,辦法徵求意見稿只是取消了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獎勵性待遇和保障作用不明顯的待遇項目,包括獨生子女獎勵35天産假和晚婚晚育獎勵15天産假的生育津貼、男配偶10天看護假期工資和一次性營養補助以及到一、二級醫院分娩補助等。

  此外,徵求意見稿的調整包括將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範圍限定為參保職工在“分娩住院期間”發生的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及診治妊娠合併症、並發癥的費用。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醫療費用,按規定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也就是説,參保人在分娩之前,如果因為特殊原因需要住院治療的,住院費用改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而使用醫保基金支付則有了住院起付線、按醫保藥品目錄範圍用藥、個人按比例支付等條件限制。

  “如果按照以往方案,産婦不僅需要在孕16周後才能享受第一次産檢,而且有明確的次數限制,只有8次機會,四次B超檢查的機會。”市人社局方面表示,徵求意見稿則修改為産婦從領取憑證的基礎上,孕12周就可以開展第一次産檢,且不限次數。

  解釋

  新辦法出臺不完全因為單獨二孩衝擊

  目前廣州市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已達到400萬人以上,總體待遇水準達到每人次2.3萬元(含流産),如果是單純生育的,可享受待遇超3萬元,居全國領先地位。不過,自2014年3月27日實行“單獨二孩”政策以來,廣州市申報人數已達3萬人以上,給生育保險基金帶來難以承受的額外負擔。

  儘管去年啟動的單獨二孩政策,對生育保險基金確實會因此受到一定影響。但這次出臺辦法徵求意見稿,並不是完全因為基金有風險了。

  “生育保險是五項保險中唯一不要求略有結余的險種,要求的是以收定支,收治平衡。”張學文説。

  張學文表示,原本單獨二孩不屬於生育保險範疇,因為這是違反計生政策的。但在新形勢下,單獨二孩納入到生育保險,這意味著它符合計生政策。既然是政策內的保險對象,生育保險作為一項社保險種就會發揮其互助共濟的作用,給予其保障。不論基金有無壓力,廣州生育保險都要和上位法保持一致。

  “基金不夠了,政府會兜底,還可以通過調整繳費費率,調整保險待遇等方法來解決。”張學文表示,今後,生育保險基金將根據廣州市民生育的實際情況,進行實時動態監控調整。

  在新方案實施後,廣州能承擔每年約1.2萬人的政策內單獨二孩的生育保險保障。

  措施

  企業不埋單 相關部門將執法

  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月繳納,職工個人不繳費。繳費基數為本單位上月職工工資總額,繳費標準根據基金收支測算確定為0.85%。徵求意見稿對上述籌資標準未作出改變。

  本次發佈的徵求意見稿取消了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獎勵性待遇和保障作用不明顯的待遇項目。按照現行標準,獨生子女獎勵35天産假和晚婚晚育獎勵15天産假的生育津貼、男配偶10天看護假期工資等3項,合併約60天的産假津貼每人每次的支出額約為8600多元。

  按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

  新辦法徵求意見稿報道後,不少市民、參保人擔憂單位不埋單咋整?張學文介紹,首先,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和勞動監察管理辦法意明確了這60天假期屬企業應發放的法定工資範圍。在方案出臺後,企業不發即違法,會面臨著勞動監察、計生主管部門的聯合執法。

  張學文表示,一旦存在極少數用人單位不發或歧視女職工,政府、計生、勞監會執法。如企業仍不發放待遇,將進行勞動仲裁,“個人告單位,單位須自證清白、參保者個人是佔主動地位的。”如果仲裁過後,職工仍舊無法取得相應津貼,可通過法院判決,並申請強制執行。

  延伸

  生育保險基金壓力

  能否由財政分擔?

  廣州生育保險政策引來大幅度調整,獨生子女産假津貼或將改由單位埋單。在近日推出的《廣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甫一公佈,就在網上引來軒然大波。這則針對廣州現行生育保險政策進行頗多調整的新規定,被不少網友認為“增加了企業負擔”,並將間接削弱部分女性的職場競爭力。而如何在社保支付壓力與企業負擔之間取得平衡,網友則期待財政資金能夠兜底支付。

  一位自稱是企業管理者的網友説,“生育保險的錢原本就是由企業來為職工繳納,如今職工的産假津貼也要由企業來承擔,增加了企業負擔。”

  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聶日明撰文認為,廣州企業繳納的生育保險費率和繳費基數本來就偏高,其中費率為0.85%,要高於京津的0.80%,更高於渝蓉的0.60%。讓企業在繳納生育保險之外,還要承擔額外的計劃生育項目的獎勵性待遇。在當前環境下,轉移給企業的負擔擠壓了企業的生存空間,也抑制企業的招聘衝動。

  在不少女性網友看來,高達數十天的産假負擔一旦轉移到企業,必然會間接強化女性的求職難度,尤其已婚未育或臨近育齡的女性處境更加難堪。

  在新規定可能引發的直接影響之外,不少網友對於此番政策調整的緣由表示不太理解。有網友質疑,“有錢就增無錢則減,如此隨意似乎不是基於權利本身,而是一種"看錢下單",從而也使得政策缺乏連續性。”

  儘管廣州市人社局解釋稱,廣州現行的5項生育保險待遇項目,已經超出了國家和省的相關標準,更在全國居於前列。但有網友認為,社保領域的政策領先,恰恰是廣州的城市優勢,如今“廣州特色”恢復成“全國均等”,則難免讓人有些失望。

  在生育保險基金的支付壓力與企業負擔、個人期待之間如何平衡?

  有觀點指出,在社會保障性資金缺口越來越大的情況下,讓權利者作出一定的犧牲,並對保障政策進行必要的調整無可厚非,但必須做到合理而且科學,並經過廣泛的民意討論與聽證,形成共識之後才最終作結。對此,有網友建議,“如果生育津貼仍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收不抵支造成的虧空能否由財政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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