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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産品誤導銷售有所抬頭 "存款變保單"陷阱再現

  • 發佈時間:2015-01-21 07:56:15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郭偉瑩

  臨近歲末,衝擊新年業績“開門紅”又成為了各家保險公司的重頭戲。行銷員對銀行保險的銷售力度加大,而保險行銷中的銷售誤導問題也有所抬頭。其中最為典型的就是“存款變保單”。

  1月9日中午,每月都要將工資存一年定期的白領趙小姐剛領到年終獎,她按照慣例來到公司附近的中國銀行廣州黃石東路支行存錢。這次,大堂經理告訴她,可以存另外一種年利率更高的定期産品。

  “我問是否理財産品,對方説不是,也是定期産品,和定期存款一樣,而且比定期存款利息高,保本無風險,一年後就可以領取本金和利息。”趙小姐告訴記者。

  “那時候沒有多想,既然和定期存款一樣,收益還高點,那就買吧。”蒙在鼓裏的郭小姐,就在一位劉姓工作人員的指引下,在兩張單據上簽了字。單據上的其他內容,均由工作人員代替郭小姐填寫,而單據上的內容,她也並未仔細查看。

  郭小姐提供的單據顯示,這款工作人員稱為和存款一樣的定期産品其實是保險。而趙小姐原本要定存的1萬元也變成了“太平穩贏一生A款年金保險”。記者查詢發現,該産品為太平人壽保險推出的一款年金保險,購買最低門檻為10000元,交費方式為躉交,也就是一次性交齊。

  “工作人員沒有告知我這是保險,也沒有對保險內容做任何提示和告知,只告訴我回家後會有電話回訪。”過了一天,保險公司打電話回訪時,趙小姐才意識到自己購買的是保險産品。

  趙小姐十分無奈,“我從沒想過要買保險,只知道去銀行就是辦存款,還可以買理財産品。上當受騙,我自己也有責任,太相信銀行工作人員了,沒有認真查看單據,不過銀行工作人員也存在銷售誤導行為”。

  “無論是銀行還是保險公司,在向消費者介紹理財産品時,需充分告知産品屬性,如果消費者在不知情前提下購買,則銀行及保險公司存在誤導消費者行為。”業內人士分析。

  某國有大行廣東省分行個人業務相關負責人表示,不少銀行都有設立理財産品售後投訴機制,對這類問題銀行會與保險公司進一步溝通協商之後給出妥善處理辦法。“我們行目前要求所有理財銷售行為必須在客戶洽談室進行,而客戶洽談室正在加裝攝像頭,錄影用於後期回訪和投訴取證,以後銀行員工是不是合規銷售,管理者都會有監督的渠道。”

  據了解,監管部門正研究推進銀保産品銷售行為全程錄音錄影監控工作。廣東省銀監局表示,目前正逐步推行銀行理財及代銷業務的錄音錄影工作,尤其對高風險理財産品和代銷産品的銷售過程進行“雙錄”,防範誤導銷售、不當銷售。

  上述案例中的趙小姐在家人的提醒下,已在第二天后將該保單退保。

  在此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銀保産品後,有兩次退保機會,一次是15天的“猶豫期”,即保險合同簽訂15日內,如果後悔,可以要求退保,本金可以取回。另一次是客服人員的回訪,在購買保險後,客服人員會致電詢問是否反悔,此時可以提出退保。如果在猶豫期滿後退保,那麼消費者將會承擔一部分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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