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保險協會是“組織壟斷” 不是“規範市場”
- 發佈時間:2014-09-04 02:31:09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胡愛善
■ 經濟與法
固定價格會削弱保險公司間的競爭,讓大保險公司一直維持自己的行業地位,這就行業的長遠發展有很大的危害。
據媒體報道,近日,國家發改委查處了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和其多家保險公司會員單位,起因是該協會組織23家省級財産保險公司多次開會協商,約定新車保險折扣系數,並根據市場份額商定統一的商業車險代理手續費,違反了《反壟斷法》。發改委的罰款總計1.1億元。
不過,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業內人士對發改委的處罰提出了不同的意見:保險協會出臺上述規定其實是為了遏制市場的惡性競爭,規範市場。因為此前公佈2013年度車險承保利潤的49家保險公司中,除三家上市險企實現承保獲利外,其餘46家公司全線虧損。一位地方保險協會人士表示,自2002年以來,車險業務幾乎都處於虧損狀態,持續的價格惡性競爭已經造成了嚴重的行業問題。
對此,筆者認為,這樣的形勢更證明了發改委的處罰的正當性。保險業的車險業務是一個競爭比較充分的細分市場,在該市場只有三家公司盈利,其他保險公司虧損,這一現狀實際是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如果沒有證據表明這三家盈利的企業採取非法的競爭手段佔領市場,行政力量就不能介入進行“均貧富”,甚至直接“分配市場”。
因為市場經濟本身就是優勝劣汰的經濟,即便保險業的車險業務全行業虧損,其實企業作為市場競爭的主體是有高度的能動性的,正常情況下,連續虧損的企業反思市場環境和自己的競爭策略。該漲價的漲價,該壓縮成本的就壓縮,實在承受不起虧損的就退出這個細分領域,集中做好自己有優勢的細分市場。這才是市場經濟環境下應該發生的事情。
面對全行業虧損,行業協會應該做什麼?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的選擇是:組織其會員單位串謀固定市場價格。此時作為保險公司市場博弈對手的消費者的利益實際受到了不公平的損害,因為消費者是個體,力量顯然大大弱于聯合起來的保險公司,這種情況會讓消費者不公平地多支出車險費用。此外,固定價格還會削弱保險公司間的競爭,讓大保險公司一直維持自己的行業地位,這就行業的長遠發展有很大的危害。
實際上,面對全行業虧損,行業協會還是有事可以做的。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企業不得低於成本價銷售産品。如果行業協會通過對業內企業的調查,測算出車險險種的成本價格,這就可以讓相應的執法機關——工商機關在打擊低於成本價銷售的惡性競爭中有數據可依,這將對遏制有損行業發展的價格競爭有利。
□遊雲庭(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合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