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歲男孩遭車禍身亡 保險公司被判賠近五萬
- 發佈時間:2014-08-22 14:35:54 來源:光明網 責任編輯:孫朋浩
2014年8月19日,廣西隆林各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三歲男孩王某遭遇車禍身亡引發的交通事故案件,判決被告天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百色中心支公司(下簡稱天安保險公司)賠償死者父母各項經濟損失人民幣49257元。
年僅三歲的王某的父母均外出打工,2010年10月31日跟隨其祖母來到天生橋鎮岩場趕圩,上午10時許,其在與祖母對面的公路上玩耍,其祖母發現被告楊順正駕駛的貨車欲經過此處時,擔心王某的安危,便大聲叫王某回來,就在王某橫穿公路欲回到其祖母的身邊時,被被告楊順正駕駛的貨車輾壓頭部死亡,王某最終未回得到祖母的身旁。
事故發生後,經隆林各族自治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于2010年12月10日作出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楊順正與死者王某負事故的同等責任。2010年10月31日,被告楊順正向王某家屬賠償人民幣5萬元。因對其他賠償部分發生爭議,王某父母王明昆、王亞念作為原告將楊順正及接受其車輛交強險投保的天安保險公司訴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