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謹慎出手 力避風險“垃圾桶”
- 發佈時間:2014-08-13 00:31:07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周悅
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5月撰文指出,保險資金在債券市場、信託産品等金融産品投資上,面臨的信用風險正在積聚,正在放大。信託等金融産品風險隱患逐步加大,交叉傳遞性強,需要行業提高警惕,務必要加強風險管理,避免成為最後“接棒者”。
中國證券報記者了解到,目前在信託、基金、小貸平臺等多個行業“渴求”資金的情況下,投資風格保守穩健且池子較大的保險資金已經成為各方“覬覦”的目標。相應地,為了吸引保險資金而調整策略的做法亦不鮮見。
前述分析人士表示,作為信保合作中的“出錢者”角色,保險機構也在謹慎“出招”,在與信託公司接洽的過程中,提出收益率和評級等方面的兼顧要求較為苛刻,使得符合要求的信託計劃“敬而遠之”。信託公司有時為了達成合作,甚至需為保險機構“量身特做”個別計劃。
中國人壽人士坦承,信託計劃的期限相對保險資金來説往往較長。對於壽險資金來説,在與信託計劃對接的過程中,還要考慮到期限匹配的問題;對於財險而言,與信託計劃的匹配度更高。
“之前的監管政策比較嚴格,保險資管産品在設計和發行上還沒辦法和市場化程度較高的信託公司的産品相比。保險資金投資要求安全穩健,加上對信託計劃的評級、擔保的要求都比較高,所以實際參與的信託計劃的收益率也不會太高,一般在6%到7%左右就很不錯了。大的保險機構一直在研究調整資産配置策略,以提高投資效率,其實是很‘考’資管部門水準的。”上述人士表示。
保險資金投資非標資産的興趣正與日俱濃,其中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等金融産品成為險資配置比例不斷提升的領域。在資管人士看來,保監會只允許險資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防範風險的意圖十分明顯,因為此類信託計劃在形式上可以做到多方共擔風險。“相比之前劃定的比例,現在的政策正在明顯放開,但放開的速度不是很快,因為考慮到市場的情況和風險,還需要一步步來。”
泰康資管公司人士表示,保監會規定險資投資的信託産品只能是集合信託,即信託計劃除了保險公司外,必須有其他購買方購買。“但這個問題並不難解決,保險公司可以將10億元的信託計劃賣出100萬用於規避單一信託限制,因此集合信託使得保險公司的投資範圍變得非常寬泛。”
“在保險資金成為理想資金來源的同時,尋求合作的信託公司也應該意識到,如果自身項目的風險控制能力不足,保險公司在與其談合作時將非常謹慎。畢竟保險資金對風險非常厭惡,也盡力避免在信保合作中成為被動接納風險的‘垃圾桶’,所以寧可‘先小人後君子’,也不會盲目擴張信託計劃的投資量。雖然投資餘額迅速上漲,但不意味著保險機構降低合作標準。”中國人壽資管部門人士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