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企怎樣才能接好大病保險“大禮包”?
- 發佈時間:2015-08-10 04:34:07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劉波
近日,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及推進商業保險服務軍隊建設兩個指導意見相繼發佈。面對國家派發的大禮包,保險機構能否抓住發展機遇,有賴於其對自身定位的認識,以及承包服務能力是否能跟上。
對於國家下發的這些“福利”,很多保險公司不夠積極,沒有主動擁抱機遇,轉型升級,開拓新的市場空間,而是滿足於原來的發展模式,如通過大量銷售理財型保險産品做大資産規模,進行一些“噱頭”性質的網際網路保險産品創新,從而走入偏門。
當然,作為市場化經營主體,保險機構的首要考慮目標之一應是盈利。而在大病保險、保險服務軍隊建設方面,也都提到了相關保險産品定價遵循保本微利的原則。這會否削減其吸引力呢?記者認為不會。
實際上,對於保險行業,負債端本身就不盈利,或者是短期內不盈利。壽險一般需要六七年才能實現盈虧平衡,車險近年來則處於虧損中,這需要保險機構通過投資收益來彌補。因此,保本微利的業務,對於保險機構應是一筆划算的買賣。
那麼,阻礙保險機構深度參與的原因主要有哪些?記者認為有以下三點:
一是對保險業認識不夠清晰。保險業風險保障的本質沒有變,但是內涵更豐富了,特別是新國十條出臺後,極大地豐富了保險的內涵。只要有普遍矛盾風險的地方,就可以有保險作為的空間。
二是對自身定位不夠準確。很多保險機構依然遵循傳統的發展模式,一心想著做大規模,吸引眼球。為回歸保險本質,保監會近年來出臺了一系列監管措施,包括以風險為導向的償二代,目前正處於過渡期。保監會的努力也換來了保險行業産品結構的逐步優化。
三是創新能力不足,保險公司對新的保險産品、保險領域研究不夠,不具備相關的人才儲備,不敢輕易嘗試。
未來,保險機構需要提供的,更多是專注于專業行業的保險産品,如大病保險、巨災保險、醫療責任險、食品責任險、環境責任險、信用保證險等,而不是大而全的普通型保險産品,更不是偏離保障本質的産品,這也不是保險機構應該大力做的。保險機構只有積極參與、努力提升自身競爭力,才能在國家派發大禮包時,抓住相關的發展機遇。對於中小型保險公司來説,或許更意味著一個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