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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壽完成“飛常保”首例百萬理賠

  • 發佈時間:2015-03-10 08:51:11  來源:中國網財經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朋浩

  一場喜慶的春節難以平息人們對“2.4台灣復興空難”沉痛的記憶。近日,泰康人壽的理賠人員到府看望、慰問了遇難客戶父母,並簡化理賠手續,快速賠付了身故保險金100萬元。這也是泰康推出“飛常保”免費航意險以來的首例理賠。

  “2月4日11時,台灣復興航空一架從台北飛往金門的航班在台北市南港墜河,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在網上一發現這條消息,我們就立即啟動了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推出七項應急響應服務舉措,並安排理賠人員立即開始排查,發現空難中1名乘客係公司客戶”,泰康人壽理賠負責人這樣講述當時的應急處理情況。

  當日下午,理賠人員即與客戶在家中的父親取得了聯繫,“我兒子沒事,已打電話報平安了,感謝泰康的關心”。

  經了解,該客戶于2014年11月通過手機支付寶投保了泰康人壽“飛行保航空保障計劃出行保障”,保額100萬元,是泰康免費贈送的百萬保額航意險——“飛常保”在合作渠道推出的一種保障産品。

  但在晚間官方新聞公佈的空難遇難者名單中驚現被保險人姓名,這再次引起了理賠人員的高度警覺。經與客戶父親核實,其父深感震驚,“這不可能,我們家人要去台灣核實……”

  事後了解,被保險人獲救後第一時間電聯家人報平安,後因飛機墜落時的內傷(頭部遭受強烈衝撞),引發創傷性休克,突發身故。

  對此不幸,泰康人壽一方面深感遺憾,一方面安排人員一對一專屬聯繫、安慰被保險人家屬,告知公司提供的國際救援內容,確保服務不中斷。被保險人家屬從台北返回廈門後,廈門分公司理賠人員前往慰問,並積極協助收集理賠資料。

  乘客獲救後走出機艙報平安,其後又在地面身故,還能否獲得“航空”意外險的理賠呢?

  參與此次空難理賠的保險專家解答了我們的疑問:該客戶投保的航意險“飛常保”保險期間是一年,不限飛行次數、不限國際國內,被保險人在機艙內遭受意外事故,直接導致其身故或殘疾,保險公司都負責賠償。根據保險“近因原則”,即根據造成損失的最直接、起主導作用或支配性作用的原因來判斷是否符合保險責任,該客戶身故的近因係墜機事故中遭受的強烈衝撞,符合保險責任。公司快速核實確認,並於第二天就賠付了100萬元保險金。這樣遵循近因原則,如約賠付,也在一定程度上安撫了家屬受傷的心,延續了家庭的責任。

  另一方面,該乘客所投保的“飛常保”航意險也受到廣泛關注。據了解,自2014年4月起,泰康人壽面向中國公民贈送有效期為一年、保額為100萬元的免費航意險“飛常保”,目前已有大量商旅客戶免費領到這一高額保障。泰康人壽表示,希望通過這一公益性的舉措提升民眾的保險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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