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印發《關於全面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均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
保險類産品是個人養老金産品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其運營機構——保險公司積極佈局,在前兩年試點階段積累了重要經驗,並將積極參與個人養老金制度未來的建設。
有利於構建更完善的養老保險體系
個人養老金是國家關於第三支柱的制度性安排,為實現個人補充養老提供制度保障,由政府政策支援、個人自願參加、市場化運營,能享受稅收優惠。
根據《通知》,自2024年12月15日起,個人養老金制度從部分城市(地區)試點推開至全國。
對於個人養老金制度全面實施的影響,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創新與風險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龍格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個人養老金制度對於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具有積極意義,有助於構建一個更加完善、可持續的養老保險體系。
龍格表示,具體來看,有以下三點:第一,為養老保險體系增添了新的支柱。傳統的養老保險體系主要依賴於基本養老保險,而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實施為勞動者提供了一個自願參與的、補充性的養老保障選擇,從而豐富了養老保險體系的層次和結構。第二,有助於提升養老保險體系的可持續性。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實施可以引導勞動者提前規劃養老,增加個人養老儲備,從而減輕基本養老保險的支付壓力,提升整個養老保險體系的可持續性。第三,促進了養老保險市場的競爭與創新。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實施吸引了更多金融機構和市場主體參與養老保險市場,推動了養老保險産品的創新和優化。這不僅為消費者提供了多樣化的選擇,也促進了養老保險市場的健康發展。
多家保險公司陸續推出相關産品
自2022年11月份個人養老險制度開啟先行試點工作以來,多家保險公司積極佈局、持續準備,陸續推出相應的個人養老金保險産品。
例如,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民養老”)相關負責人告訴《證券日報》記者,在監管部門的支援下,國民養老作為個人養老金業務首批試點機構,第一時間在自營平臺及銀保代銷渠道推進業務落地,並不斷推進與非銀兼業代銷渠道的合作,提升個人養老金的便利性和可得性。截至今年12月11日,國民養老保險累計銷售個人養老金産品3萬件,總保費逾4億元,件均保費約1.2萬元,累計有15款産品入選個養産品目錄,覆蓋了養老年金險、兩全保險、分紅保險、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等多個險種。
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陽光人壽”)相關負責人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在2022年個人養老金政策出臺之初,陽光人壽便第一時間積極佈局相關産品。截至目前,陽光人壽已為超過2.1萬客戶提供個人養老保障,新單規模保費超2.5億元。
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截至今年10月7日,該公司的個人養老金保險産品通過網際網路保險銷售渠道服務客戶超4萬人次。
在試點經營過程中,參與個人養老保險産品經營的保險機構不斷增加,個人養老金保險産品也快速擴容。
保險公司方面,中美聯泰大都會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簡稱“大都會人壽”)、中英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中意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等多家險企陸續推出個人養老金保險産品,個人養老金保險産品的市場參與主體由最開始的6家增長至27家。
産品方面,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數據顯示,截至12月13日,個人養老金保險類産品共165隻,較2023年年底增加了58隻。
在國民養老相關負責人看來,在個人養老金産品中,保險産品與養老具有天然契合性,保險機構在助力個人養老金制度發展、增進民眾終生財務安全方面具有獨特優勢。
險企抓住契機做好做優
展望未來,隨著個人養老金制度推開至全國,多家保險公司對發展個人養老金業務作出了進一步規劃。
例如,大都會人壽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司將進一步豐富個人養老金産品的供給,從加強供給側的角度適配消費者多樣化的養老需求和規劃,也將進一步結合消費者在不同購買場景、購買渠道上的消費習慣及特點,形成差異化服務和産品供給,提升消費者對於養老金融産品的可得性和易得性,促進消費者對於個人養老金賬戶的繳費意願。
國民養老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司將以個人養老金制度優化擴面為契機,積極踐行養老金融發展規律,持續推進經營管理模式和産品服務創新,助力養老保障事業及個人養老金制度高品質發展。
陽光人壽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階段,公司將在全國範圍內組織專場宣講,把個人養老金政策和産品送到群眾的“家門口”,提升納稅人群對個人養老金制度的認知度和參與度,培養其養老規劃和養老儲備意識,提升群眾參與的積極性和便捷性,助力養老保險第三支柱高品質發展。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