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的《關於強監管防風險促改革推動財險業高品質發展行動方案》明確提到,鼓勵財險公司兼併重組。由於此前監管部門多提及“推動中小金融機構兼併重組”,而沒有公開提及“鼓勵財險公司兼併重組”,加之我國財險業此前兼併重組的案例很少,因此,該提法引發保險從業者的廣泛關注。
自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我國經濟的騰飛,財險業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並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防災減損、服務實體經濟等方面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截至今年二季度末,我國財險公司數量達89家,合計資金運用餘額超2.1萬億元,提供的風險保障高達8456萬億元。
但與此同時,近年來財險業也面臨一些“成長的煩惱”:首先,行業盈利能力分化十分明顯,部分中小險企連年虧損。其次,承保能力是財險公司的“看家本領”,但由於競爭激烈,近幾年行業平均綜合成本率徘徊在100%,個別年份還出現了行業性承保虧損。最後,新能源車險、晶片保險等新型險種,市場需求廣闊,但不少險企由於缺乏定價能力,要麼不敢承保,要麼定價太高,市場需求難以被有效滿足。
筆者認為,財險公司兼併重組恰逢其時,這將對財險業長期穩健發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具體來看,鼓勵財險公司兼併重組有四大積極影響。
其一,有利於財險業防範化解風險,增強穩健性。
近年來,部分財險公司連年虧損,個別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持續不達標。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近期披露的10月份財險公司經營情況表也顯示,部分財險公司仍在風險處置過程中。在這種背景下,鼓勵財險公司通過吸收合併、新設合併等方式兼併重組,有利於增強相關主體的資本實力和抗風險能力,強化優勢互補。從行業角度來看,兼併重組豐富了財險公司風險化解的處置方式,有利於財險業加快出清風險,逐步形成治理和內控健全有效、償付能力持續充足的新發展格局。
其二,避免無效“內卷”,優化市場格局。
近年來,財險業保費增速有下行趨勢,但市場主體只增不減,競爭日益激烈。從市場格局來看,今年前三季度,3家頭部險企合計凈利潤佔全行業的八成以上,其他80余家險企合計凈利潤佔比不到兩成。激烈的競爭導致行業部分主流險種的費率持續維持在低位,部分險種出現了行業性承保虧損。
而兼併重組可以減少市場主體,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無效“內卷”。兼併重組本身也有利於財險業降本增效,其根本原因在於,大數法則是保險業的底層經營邏輯,在必要、科學的核保條件下,財險公司業務量越大,承保區域越分散,實際理賠情況就越接近精算值,也就越能分散風險。此外,財險公司的承保量越大,分擔到保單的單均人力、固定資産等成本就越低。
其三,有利於更好保障民生、服務實體經濟。
近年來,我國經濟加速轉型對保險業提出了新要求:一方面,市場對“新市民”“銀發經濟”等領域的保險需求增多。另一方面,隨著新質生産力穩步發展,市場對新能源車險、綠色保險、晶片保險、航運保險,以及研發、中試、智慧財産權、網路安全等眾多新領域的保險需求增多。不過,這些新領域的險種往往需要全新的定價模型、方法和工具來實現精準定價、防範風險,但中小險企普遍受制于資本實力弱、人才隊伍單薄、風控能力欠缺等因素,難以很好地滿足市場需求。而兼併重組有利於增強財險公司的定價能力、研發能力、數智化水準,提升經營管理效率,進而增強定價的精準性。
其四,提升我國財險公司的國際競爭力。
從國際市場來看,兼併重組有利於提升保險機構的國際競爭力。比如,國際保險巨頭安盛集團、巴菲特掌控的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在經過多次兼併後逐步壯大。對我國財險業而言,在監管允許的前提下,大型財險公司兼併中資或外資保險機構,有利於增強國際影響力,提升國際競爭力。
總之,鼓勵財險公司兼併重組,有利於財險業健全市場體系,增強風險管理能力,提高發展品質,進一步增強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