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經濟正在加速“起飛”。作為支援低空經濟發展的重要一環,低空經濟保險備受關注,業界稱其為“空中車險”。瑞再研究院最新報告顯示,三成以上的財産保險公司已開展相關業務。多家頭部財險公司近日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正積極佈局低空經濟保險。
不過,與車險相比,低空經濟保險的風險狀況更加複雜,加上無人機應用仍屬於新興事物,相關的法律法規也有待進一步完善,因此要深度挖掘“空中車險”的潛力,還需要險企加大研究力度,創新産品和運營模式。
低空經濟蓬勃發展
今年,“低空經濟”一詞頻頻吸引人們的眼球。公開資訊顯示,中央空管委即將在6個城市開展eVTOL(電動垂直起降飛行器)試點。同時,全國首例低空經濟特許經營權以9.24億元的價格于日前成功拍出。
低空經濟是指以各種有人駕駛和無人駕駛航空器的各類低空飛行活動為牽引,輻射帶動相關領域融合發展的綜合性經濟形態。202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首次提出“低空經濟”概念;2023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要打造低空經濟等戰略性新興産業;2024年,“低空經濟”被首次寫入《政府工作報告》。
低空經濟市場增長潛力巨大。根據中國民航局預測,到2025年我國低空經濟的市場規模將達到1.5萬億元,到2035年有望達到3.5萬億元。
事實上,政策面也正在部署推動相關保險産品的創設。國務院發佈的《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于2024年1月份正式實施,該《條例》明確規定,使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從事經營性飛行活動,以及使用小型、中型、大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從事非經營性飛行活動,應當依法投保責任保險。今年4月份,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的《關於推動綠色保險高品質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到,圍繞低空經濟、多式聯運、綠色配送等領域提供適配的保險保障方案。
“保險是低空經濟生態圈必不可少的金融工具,建議保險公司增強相關承保與風險減量服務能力,促進實體經濟高品質發展。”瑞再研究院表示。該研究院預計,低空經濟保險市場規模在2035年有望達到80億元到100億元。
平安産險團體事業群特殊風險核保經理汪相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目前低空經濟涉及的保險主要指傳統意義上通航産業相關的保險(包含有人駕駛航空器和無人機),其中保費主要來自航空器保險,即機身一切險及其責任險。目前有人駕駛航空器整體市場保費規模約為5億元,由於有人駕駛航空器未來幾年數量不會發生較大變化,預計未來3年內保費規模保持不變;無人機近4年保費快速增長,目前市場整體保費規模約4億元到5億元,未來3年市場規模樂觀估計可以超過8億元。
太保産險分析認為,低空經濟帶來的業務增量主要體現在無人機的快速發展,目前無人機保有量200多萬台,預計未來註冊的無人機總體規模可達300萬到400萬台,市場潛力巨大,帶來的保險業務增量巨大。
險企搶抓保險機遇
對於低空經濟帶來的保險機會,保險行業密切關注,相關險企積極佈局,加大研究力度,持續完善産品和服務,助力低空經濟發展。
例如,太保産險至今累計為無人機客戶提供超過200億元的風險保障,並積極參與風險保障、行業標準制定乃至産業發展規劃等方面的工作。2024年10月份,太保産險發佈了無人機業務發展三年戰略規劃,制定了公司未來三年的重要發展指標,明確了四大重點任務和三大專項計劃。
今年,平安産險深圳分公司推出“平安低空經濟護航者”綜合保障方案,並簽約首單低空領域政府救助保險。
人保財險相繼在廣東和浙江簽發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保險保單。中再産險與太保産險共同發佈“低空經濟第三者責任險”保險創新成果,並共同成立“低空經濟産業保險研究中心”,旨在進一步加強低空經濟産業保險的系統性研究,提升保險行業服務低空經濟高品質發展的能力。
據中國人壽財險特殊風險業務部相關業務負責人介紹,在無人機保險領域,該公司已正式報備無人機保險主險條款及一系列附加險産品。在無人機強制責任險實施、低空經濟被確定為戰略性新興産業之際,該公司抓緊開展産品開發工作,已上線3個附加險,與主險配套滿足部分客戶全方位保障需求。同時,公司還在根據市場需求積極進行新産品的開發工作。
該負責人稱,低空經濟保險目前的重點是無人機保險,但還有更多需求尚待開發,險企也在根據日益多元化的創新應用場景,進一步豐富保險産品供給。例如,針對現在低空物流等熱點,開發無人機運輸、無人機貨運等險種。
此外,中國人壽財險與中再産險共同開發了低空經濟運營管理平颱風險保障綜合解決方案,實現了保險與空中交通管理平臺的標準化和線上化數據要素對接,大幅提高承保理賠、保單查驗效率,並有助於分析事故數據和風險等級,形成風險減量反饋意見。
仍存發展難點
業內人士認為,當前低空保險經濟還存在一些發展的難點,需要在産品創新、風險控制等方面加強研究。
由於看好低空經濟保險未來的增長潛力,保險業界將其類比為“空中車險”。不過,受訪的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從供需來看,整個市場體量雖然較大,但市場轉化率還比較低,保費體量與市場體量不成正比。
太保産險認為,從生産銷售到後續的維修模式,中小型無人機與汽車有相似之處,同時中小型無人機的風險相對較低,保額較低,也有C端用戶。不過,低空的情況要比地面的情況更加複雜,低空的部分用戶還具備特殊風險的特徵,大型無人機以及eVTOL載人無人機都具備風險高、保額高等特點,與傳統航空險相似。
瑞再研究院也認為,鋻於低空經濟實際應用場景更為豐富,且eVTOL和無人機等領域技術迭代速度更快,因此其風險狀況更為複雜。同時,低空經濟面臨的法律責任風險也較為複雜。低空經濟涉及新興法律範疇,但我國目前還沒有針對低空經濟相關智慧財産權、侵權責任、隱私保護、數據安全等方面的專屬法律條例,因此相關領域的法律問題或糾紛主要參考一般性法律,這也為保險公司開發相關産品及後續定損帶來挑戰。
此外,在理賠方面,當前實際案例也顯示,由於無人機應用仍屬於新興事物,其應用場景與責任主體都更為複雜,法院對責任劃分的判決依據與保險公司根據傳統理賠經驗判斷的結果存在一定差異。
汪相表示,低空經濟是前景廣闊的戰略性新興産業,也是新質生産力的典型代表。目前,低空經濟處於起步和發展階段,基礎設施和基礎規則制度體系仍在持續完善,航空責任險的廣泛應用還需要一定時間。隨著無人機規模和體量的持續增長、適配多種應用場景的無人機不斷豐富等,保險需求也將提升。
結合實際運營情況,多家險企相關負責人表示,希望相關部門進一步明確細化《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的配套實施細則,便於相關保險的推廣落實;同時,針對低空經濟保險,希望行業和監管多組織相關交流培訓,在護航低空經濟的同時,實現保險業務的增長。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