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陷虧損泥潭的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大永明人壽”),又遇密集人事調整。12月4日,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近日有消息稱,光大永明人壽12月2日召開會議,宣告重大人事任命,孫強不再擔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改由總經理張晨松暫代相關職責。
北京商報記者向光大永明人壽有關人士求證,該人士並未否認。如上述消息屬實,這已是該公司年內第二起重磅人事變動。此前,劉鳳全卸任該公司總經理一職。頻繁的人事變動背後,該公司兩年來虧損超30億元,對於光大永明人壽以及未來接棒的董事長而言,亟待解決的不僅有虧損難題,還包括合規建設等。
年內再現重磅人事變動
繼今年3月被傳出總經理卸任後,時隔8個月,光大永明人壽再次陷入高管卸任傳聞。
12月4日,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近日有消息稱,光大永明人壽12月2日召開會議,宣告重大人事任命,孫強不再擔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改由總經理張晨松暫代相關職責。
北京商報記者向光大永明人壽有關人士求證,該人士並未否認這一消息,並表示以資訊披露為準。
不過,記者查詢該公司官網發現,“公司治理概要”一欄中披露的董事長一職,仍顯示由孫強擔任。
成立於2002年的光大永明人壽,是中國光大集團控股的國有保險企業。具有“光大系”背景的孫強自2020年9月出任光大永明人壽董事長、執行董事。此前曾任中國光大銀行副行長、行長助理、公司業務部總經理、同業機構部總經理、監察保衛部總經理助理、汕頭支行行長、珠海支行副行長等。
被傳出暫代董事長相關職責的張晨松,有著豐富的保險行業精算師履歷。今年8月底,加入光大永明人壽超過十年的張晨松獲批擔任光大永明人壽總經理。其歷任光大永明人壽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總精算師。
如此次董事長一職有所變動,意味著該公司年內將帥齊換。今年3月,光大永明人壽公告稱,經履行公司治理程式,由孫強擔任公司臨時負責人,劉鳳全不再擔任公司總經理職務。隨後的10月,該公司發佈公告稱,根據相關批復,由張晨松擔任公司總經理。
在被官宣離職前,市場便傳出了劉鳳全卸任光大永明人壽總經理的消息。彼時北京商報記者通過查詢光大永明人壽官網了解到,該公司同樣未進行相關資訊披露,高管人員履職資訊也並未更新總經理一職的變動情況。
就此次人事相關問題記者致函採訪光大永明人壽,但截至發稿,該公司並未進行回復。
兩年虧損超30億元
業績方面,連續虧損成為光大永明人壽待撕的一大標簽。繼2022年凈虧損13.57億元後,2023年,該公司雖虧損金額未進一步擴大,但凈虧損超過5億元,為5.13億元。兩年合計凈虧損金額為18.7億元。
10月30日,光大永明人壽披露的2024年三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今年前三季度凈利潤為-12.86億元,三季度單季的虧損額達到了4.19億元。整體來看,光大永明人壽兩年以來的虧損金額超過了30億元。
在中國精算師胡寧寧分析看來,險企出現虧損的原因主要還是受限于資本市場低迷,近年來市場利率下行、股市震蕩、信用風險事件頻發,保險公司投資收益率下滑明顯,同時由於750日移動平均國債收益率曲線下行,導致保險公司增提大量保險合同負債,對保險公司盈利水準造成較大挑戰。為擺脫虧損局面,保險公司相較以往應更加關注資産負債管理,關登出售保險産品的成本收益匹配性,提高經營效率,嚴控成本支出。
産品是一家險企發展的內核所在,分紅險在光大永明人壽的産品結構中佔據一定的比例。光大永明人壽産品精算部總經理高嵩近期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光大永明人壽在制定新産品策略時,確定了以分紅型産品為主的基調,並在內部考核政策上進行了相應的調整。
頻提合規卻頻違規
合規對於保險公司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是保險公司穩健運營、保護消費者權益、維護市場秩序以及促進可持續發展的基石。
今年4月,光大永明人壽召開的2024年一季度工作會議指出,二季度將圍繞五個方面開展工作。其中包括,強化內控合規,夯實轉型發展基礎,加強內控合規建設,強化全面風險管理,持續提升風險管控能力。
此外,該公司今年8月再度發文提及合規,並表示,公司堅持風險合規底線,健全和完善風險防範、預警和處置機制,不斷提高抗風險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需要關注的是,光大永明人壽年內頻頻收到罰單。比如,金融監管總局浙江監管局近日發佈的行政處罰資訊顯示,光大永明人壽浙江分公司存在跨區域經營保險業務的違法違規問題。此外,該公司今年以來也有分支機構因財務數據不真實;未按規定與代理人簽訂委託代理合同;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等原因被罰。
從合計被罰金額來看,今年以來已超百萬元,更不乏時任員工被禁業。
針對相關處罰,對於光大永明人壽而言,需要採取一系列舉措進行整改。針對上述存在跨區域經營保險業務的問題,光大永明人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高度重視行政處罰指出的相關問題,及時組織責任單位進行問題排查整改,後續將繼續深入加強內控合規管理工作,強化合規教育培訓,持續提高分支機構依法合規經營能力。
在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江瀚看來,險企需要加強對分支機構的監督和管理,確保各分支機構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監督要求。同時,險企還需要加強與監管機構的溝通和合作,及時了解監管政策和要求,確保公司的業務發展與監管方向保持一致。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