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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商所7月公佈四起違規交易 對敲操縱價格波動

  • 發佈時間:2015-08-12 08:10:35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明江

  近日,鄭州商品交易所(簡稱鄭商所)發佈[2015]-25號紀律處分決定書,對青島某有限公司、太倉某有限公司通過對敲交易,影響PTA合約價格向持倉有利的方向變動的違規行為進行了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鄭商所7月份公佈四起違規交易處分決定,涉及PTA、粳稻、玻璃等合約。期貨分析人士指出,“鄭商所集中披露對敲等違規交易,意在加強交易監控,警示投資者要做好自我保護。”

  7月31日鄭商所發佈[2015]-25號紀律處分決定書(節選)。

  中國經濟網記者在該處分決定中看到,當事人包括:青島某有限公司、太倉某有限公司。

  公告顯示,經查明,青島某有限公司在2014年12月10日至11日,通過自成交、惡意報單的手段,青島某有限公司和太倉某有限公司在2014年12月12日通過對敲交易的手段,影響合約價格向持倉有利的方向變動,造成TA1412合約價格大幅波動,甚至連續出現單邊市的行情,對交易盤面産生了一定影響,擾亂了交易管理秩序。以上事實,有相關交易記錄等證據能夠證明。

  鋻於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並表示歉意,以及當時市場實際和當事人行為對市場整體影響等情節,依據《鄭州商品交易所違規處理辦法》第三十六條,給予青島某有限公司和太倉某有限公司“警告”的紀律處分。

  本案當事人此次違規行為紀律處分結果記入中國資本市場誠信資訊數據庫。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對敲”是期貨市場中的一種操作行為,也稱相對委託或合謀,是指兩個相關聯的賬戶內,通過事先預謀或者與他人事先約定,在同一時間內以相同的價格申報,一個賬戶高買低賣、明顯虧損,另一個賬戶低買高賣、高額盈利,且在兩個關聯賬戶之間轉移資金的行為。

  期貨分析人士對中國經濟網記者表示,“鄭商所集中披露對敲等違規交易,意在加強交易監控,警示投資者要做好自我保護。”

  “在期貨市場上,如果監管部門沒有發現,對敲執行得相對順利,期貨市場的T+0交易規則使得對敲可以頻繁地發生,由於期貨市場本身就是個小眾市場,這種不公平交易嚴重影響散戶投資者的信心,給期貨市場未來發展帶來了不利的負面影響。”該人士説。

  北京投資者王先生則表示,“交易所及期貨市場監管部門能夠加大對此類不公平交易的處罰力度,如果嫌疑人過一段時間發現可以逍遙法外,可能還會用這種方法繼續擾亂市場。”

  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期貨交易所監管日漸加強,例如,8月初,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公佈了一系列措施,將進一步加強異常交易行為監管,採取電話提醒、發送監察問詢函、警示函、現場調查、限制開倉等監管措施,防範過度投機的非理性交易,加大對包括利用實際控制關係賬戶規避監管等各類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

  鄭商所7月公佈四起違規交易對敲操縱價格波動

  北京某期貨公司營業部經理對中國經濟網記者表示,“來自監管層和市場組織層面的積極應對違規交易,使風險化解取得了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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