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市場擬對境外投資者開放 原油期貨或先行
- 發佈時間:2015-01-05 07:47:03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田燕
近日,中國證監會就《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這將進一步促進我國期貨市場的對外開放程度,併為即將推出的原油期貨鋪路。
證監會日前已批准上海期貨交易所在其國際能源交易中心開展原油期貨交易。原油期貨作為第一個國際化的期貨品種,將建設國際化交易結算平臺,全面引入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為明確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參與我國期貨市場交易的規則,證監會專門制定了該《暫行辦法》。
證監會表示,期貨市場對外開放將遵循循序漸進的原則,統籌考慮人民幣資本項目開放進程、實體企業及金融機構參與程度,期貨市場的風險控制能力等諸多因素,穩步有序推進期貨品種的國際化步伐。
《暫行辦法》共35條,具體包括四方面的主要內容:
一是擴大我國期貨市場參與主體,允許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目前,原油期貨是證監會確定的第一個允許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參與期貨交易的特定品種。
二是為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提供多種參與模式,包括通過境內期貨公司或者境外經紀機構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符合條件的境外交易者經期貨交易所批准,可以直接在期貨交易所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境外經紀機構可以根據情況,選擇通過以下模式參與:境外經紀機構在接受境外交易者委託後,委託境內期貨公司進行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符合條件的境外經紀機構經期貨交易所批准,可以接受境外交易者委託,直接在期貨交易所進行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此外,為引導期貨市場的有序良性發展,境外經紀機構僅能接受境外交易者委託進行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
三是規範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涉及的主要業務環節,包括開戶、運營、結算、保證金收取及存管要求、大戶報告、強行平倉、違約處理、糾紛調解處理等,《暫行辦法》還明確了證監會對境外交易者、境外經紀機構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及相關業務活動的現場檢查、違法違規查處和跨境執法等監督管理職責。
四是規定了對境外交易者、境外經紀機構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及相關業務活動的違法違規查處和跨境執法等監督管理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