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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配資亂象 超10倍杠桿九成投資人折戟

  • 發佈時間:2014-10-31 09:02:32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畢曉娟

  “今年期貨市場行情不好,我們的配資業務越來越不好做了,拉客戶難啊!不行的話得考慮轉行了。”在北京西三環的萬壽寺過街橋上,《證券日報》記者偶遇舉著“期貨配資優惠”牌子的業務員,便與他攀談起來,他卻嘆起了苦經,“我站了快一個下午了,你是第一個搭理我的。”

  遊走在灰色地帶的期貨配資業務一直頗受爭議。本報記者走訪調查了解到,雖然期貨公司的配資業務被叫停,但是打著“投資管理有限公”、“投資諮詢有限公司”旗號的期貨配資公司卻依舊我行我素,十分活躍。

  2011年7月11日,證監會在發佈的《關於防範期貨配資業務風險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指出,配資公司未取得任何金融業務許可牌照,涉嫌超越經營範圍從事資金借貸業務。並且要求各期貨公司應嚴格在許可範圍內開展業務,不得以任何形式給客戶融資。這是證監會首次對處於灰色地帶的期貨配資業務予以定性。然而,《通知》發佈至今已經三年有餘,本報記者在網上搜索“期貨配資”四個字,首先映入眼簾的便是各期貨配資公司的推廣廣告,第一頁幾乎全各地是配資公司的連結,而相關搜索結果更是多達4550萬個。

  記者在諮詢多個配資公司後發現,目前行業內普遍配資比例為1:10,但也有部分配資公司可以給出1:15甚至1:20的配資比例。但是值得一提的,所有的配資公司均表示投資人需“盈虧自負”,也就是説若盈利便可獲得多倍收益,若虧損則要將資金償還給配資公司。在配資這一過程中,配資公司絕對是做著只賺不賠的買賣。然而事實上,期貨行業以自有資金進場本身就有5至10倍的杠桿,若再以1:10的比例進行配資,那麼杠桿實際就放大了50倍-100倍,如果操盤失誤,那麼投資人就要承擔被相應放大50倍-100倍的損失,不但貼出去了本金,還白給配資公司“打工”。曾做過配資的操盤手的黎先生對本報記者表示,據他了解,目前做配資的投資人中,90%的人虧損,5%的人持平,僅5%的人盈利。

  客戶無權修改賬戶密碼

  配資公司可以強行平倉

  所謂期貨配資,是指期貨配資公司在客戶原有資金的基礎上按照一定比例墊付資金給客戶使用的融資方式,本質上就是融資、墊資的行為。

  “首先是看合同,一般都是電子的,列印出來之後簽名,外地的就郵寄給公司,合同搞定了再將保證金打到配資公司給的賬戶中”,曾在做期貨和外匯的公司任職的丁先生向記者介紹配資了具體流程,當打了保證金後就很快可以拿到配資公司提供的操盤賬戶了,“一般在一個小時左右,然後配資公司按照比例幫客戶配資”。

  總的來説,如果投資者想要做配資,必須先與配資公司簽訂合同,然後使用期貨配資公司指定的開通期貨的賬戶進行操作。不過,有些投資者會有指定的期貨公司,那麼針對這些客戶配資公司會相應提高配資門檻,“賬戶總權益500萬元以上”,丁先生説道,而且利息也會相對較高。同時,投資者在操作賬戶時絕不能擅自修改密碼。據本報記者了解到,有些配資公司會在合同中註明,“如乙方(投資者)擅自修改密碼,甲方(配資公司)有權隨時將賬戶全部持倉平倉,盈利扣除,虧損自擔。”而期貨公司這樣做的目就在於,可以隨時監督客戶的賬戶虧損情況。

  當虧損達到一定金額時,配資公司就會強行平倉。投資者如希望繼續操作,就需要再向期貨配資公司交納風險保證金。據記者從深圳某配資公司獲得的一份賬戶委託操作協議(配資合同)顯示,“乙方(投資者)須注重資金操作風險,在風險保證金虧損達到65%時需減倉操作,並主動止損,到75%的時候甲方(配資公司)有權強行平倉,(具體可虧損金額看每日帳單提示);如果乙方(投資者)産生虧損超過所交保證金,甲方(配資公司)對乙方(投資者)資金虧損所超出部分有追討權。甲方為乙方提供一個獨立帳戶操作,但甲方有權對整體帳戶資源按所有客戶的具體交易和保證金結余比例情況進行不定期的合理調配。”

  投資者借配資以小博大

  僅5%的人能從中獲利

  對投資者而言,配資最大的吸引力在於給他們提供了以少量資金參與高杠桿衍生品交易的機會。有期貨投資者告訴記者,有部分投資者是在炒期貨虧損了很多的情況下選擇配資,因為配資可以讓他們用為數不多的本金以小博大,希望借此來“翻本”。而且,不少配資公司在宣傳時,會向投資者介紹一些此前做的案例,如一位配資工作人員就説道,“蔡小姐拿16000元配20萬元做兩手,一天操作下來蔡小姐盈利已經翻了一倍還多,用16000元賺了17940元”。而這些所謂的真實案例往往會讓投資者忽略在收益放大數倍的同時,他們所要承擔的風險也同樣放大了數倍甚至數十倍。

  記者通過諮詢多個配資公司後了解到,目前行業內普遍的配資比例在1:10,也就是當客戶擁有交易資金1萬元,配資公司可按比例再提供10萬元資金,即配資後客戶總共有11萬元可以進行操作。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期貨行業以自有資金進場本身就有5倍至10倍的杠桿,若再以1:10的比例進行配資,那麼杠桿實際就放大到了50倍-100倍。在如此高倍數的杠桿下,投資者操作稍有不慎就極可能“爆倉”,導致血本無歸。

  曾做過配資的操盤手的黎先生告訴記者,他做配資的時候配資比例一般是10倍,但最高的有達20倍的。“菜粕目前兩千元一手,我拿1萬元配20萬元,就是21萬元。理論上可以下100手,60%倉位也有60手,60手動一個點就是600元,虧損17個點自己的1萬元錢就虧光了”,他舉例説道,“滿倉的話10個點就爆倉了,菜粕一天波動在五六十個點,上下跳個十幾二十個點很容易”。

  同時,黎先生表示,拿著配資的錢操作時心理壓力“非常非常大”。據他了解,目前做了配資的投資人中,90%的人虧損,5%的人持平,僅5%的人盈利。

  設定交易細則控制風險

  公司收費形式花樣繁多

  事實上,為了控制風險,配資公司在與客戶簽訂合同時往往還會有一些交易細則。

  以記者手中的委託協議為例,該合同就標明瞭“配資交易可做隔夜,金屬大合約産品自有資金2倍以下,其他産品3倍以下,股指期貨3.5倍以下可做隔夜單。配資交易可做隔午,所有品種自有資金3倍以下可做隔午單。隔夜産品不包括做遠期,非主力合約與夜盤黃金白銀合約,如留倉超過規定資金範圍,此次交易如虧損,虧損額按雙倍計算,如盈利,盈利部分扣除”、“所有持倉超過規定資金範圍的在下午2點55分後,甲方有權平倉處理,11點25分與14點55分後只能平倉,不得再開新倉,我們強平不符規定的持倉;如果甲方已經實行平倉,乙方再建立倉位或因此被迫留倉此次交易如虧損,虧損額按雙倍計算,如盈利,盈利部分扣除”等三條細則。

  對此,黎先生認為該配資公司設定這些細則確實是為了防範風險,但卻稍顯苛刻。“一般都沒那麼苛刻,中午持倉一般不做限制”,他表示,“當然,比例越大,限制越多,比如10倍以上的都不允許有隔午,就是中午11點25分以後不允許有持倉的。10倍以上都不允許有隔夜持倉,10倍以下大多數公司可以允許一定比例的持倉”。

  但是,從以上合約中的種種條款不難看出,配資公司在對投資者表明自負盈虧的背後正做著一門穩賺不虧的買賣。據黎先生表示,配資公司的收費也比較多樣化,主要是收取固定利息,或者投資者盈利分成,“利息一般一個月1.2%到2%之間不等,盈利分成的話是收取當日盈利的10%,虧損不做不收費。”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配資公司的收費形式還包括收取賬戶手續費,或混合收費,如賬戶手續費+固定利息等。因此,無論客戶盈虧與否,配資公司都能獲得穩定的手續費收入,且交易賬戶始終處於配資公司的控制下,不等虧損波及公司所配資金就會強行平倉。

  配資公司合同暗藏多重風險

  投資者切莫輕易嘗試配資

  除了有權強制平倉來止損、向投資者追討虧損資金外,記者注意到在前述合同中還表明,“由於網路及交易所的原因或者不可預測造成交易受阻,甲方不承擔責任;甲方可根據客戶的交易具體情況(比如:交易量偏小,風險控制能力差,虧損度大,交易風格不適合配資操作等原因)決定是否與客戶繼續合作,可以解除與乙方合作關係。”這兩項條款就相當於直接將風險全部轉嫁給了投資人。

  在一位業內人士看來,隨時解除合作關係對投資而言就存在著資金隨時被撤走的可能。雖然投資者對賬戶內的資金有使用權,但資金最終還是留在配資公司,而這也是另一位操盤手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所表明的關於配資的最大擔憂——信用風險,“配資是你把錢拿給他,所以存在一個(配資公司)跑路的問題,而且因為配資有時間限制,所以會影響操作時的心態”。

  另外,投資者還可能面臨配資公司侵吞用戶資金、違規平倉的風險。

  事實上,證監會此前就曾下文指出,配資公司為有資金需求的期貨投資者提供服務的行為在給投資者帶來資金安全風險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期貨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對於投資者來講,配資業務相當於借錢投資,放大了杠桿比例,客戶資金風險凸現;且配資業務中客戶資金被配資公司控制,投資者資金安全隱患加大;配資配資公司多屬於超範圍經營,一旦配資業務出現糾紛,投資者的權益難以得到合理保障。”

  但是,證監會在《通知》中對期貨公司加以約束的同時,對配資公司僅定義為未取得任何金融業務許可牌照,涉嫌超越經營範圍從事資金借貸業務,而未對其加管制和規範,以至於配資公司仍在灰色地帶自由遊走,投資者的利益也無法受到保護。

  因此,前述業內人士表示,本來期貨交易風險就很大,“如果投資者沒有足夠的實盤經驗,還是不要輕易嘗試配資”。以免在高杠桿高風險下,淪為配資公司的“打工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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