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期貨ETF指引》公開徵求意見
- 發佈時間:2014-09-01 07:3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孫朋浩
8月29日,中國證監會就《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第1號——商品期貨交易型開放式基金指引》(下簡稱“《指引》”)公開徵求意見,並表示將擇機推出商品期貨ETF産品。
據悉,《指引》共十條,主要涉及對商品期貨ETF定義、投資範圍、風險控制、相關主體責任、監管要求等內容。
産品定位明晰是《指引》內容亮點之一。《指引》規定商品期貨ETF所持有商品期貨合約的價值合計(買入、賣出軋差計算)不低於基金資産凈值的90%,不高於基金資産凈值的110%。同時要求,除支付商品期貨合約保證金以外基金財産必須投資于貨幣市場工具,以保證基金絕大部分風險暴露來源於商品期貨市場。此外,為和商品ETF區別,基金産品持有者不能辦理實物商品交割業務。
風險控制也是《指引》的重點安排。《指引》第三條第一款要求控制杠桿,第二款還規定,商品期貨ETF持有賣出商品期貨合約只能用於風險管理或提高資産配置效率,防止投機行為。此外,《指引》還從強化相關主體責任、充分資訊披露及風險揭示等方面進行了規範。
北京工商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所長胡俞越認為,《指引》的出臺有利於加速形成規範,未來期貨交易所、證券交易所、場外交易市場都可以依託現有産品自主進行開發。為加速産品創新,胡俞越建議,監管層出臺政策打破目前各交易所之間的壁壘,形成基於産業鏈條、行業板塊開發的ETF産品,增加對投資者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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