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公司創新重在差異化
- 發佈時間:2014-09-01 00:43:20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孫朋浩
一邊不放鬆傳統經紀業務,一邊嘗試多種形式的業務創新,在管制放鬆、行業洗牌加速的背景下,期貨公司業務創新的節奏比任何時候都要快。
日前,證監會就《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公開徵求意見,確定了加強對期貨公司事中事後監管、放鬆期貨公司準入條件等管制的基本方向。
《辦法》具體包括九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落實簡政放權,減少行政審批,調整行政許可項目取消和下放相關內容;二是降低準入門檻,擴大期貨公司股東範圍,優化股東條件;三是完善期貨公司業務範圍,併為創新業務和牌照管理預留空間;四是適應期貨公司業務多元化需要,調整完善業務規則;五是擴大對外開放,明確期貨公司引進境外股東和設立境外機構的規則,併為境外客戶參與境內期貨交易預留空間;六是完善監管制度,著力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七是鼓勵期貨公司組織形式創新,滿足多元化發展需要;八是強化期貨公司資訊披露義務,健全資訊報送及公示制度;九是強化對期貨公司的監管要求與法律責任,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
業內人士指出,繼期貨資管通行、風險管理子公司實行註冊制之後,這一舉措將再次全面加速期貨公司的競爭,期貨行業正面臨一次全面且深層次的洗牌。
在最近兩年的創新業務實踐中,期貨公司的單一經紀業務的競爭局面得到初步改善:38家期貨公司獲得期貨資管牌照,期貨資管業務規模發展到數十億元,期貨公司的財富管理功能初步發揮;期貨公司風險子公司業務也在摸索中發掘出風險管理新內涵,日前,風險子公司“進場”規則由事前備案制轉向事後備案制,或將引發期貨公司期現結合風險管理的一波新潮流。
華南一家券商係期貨公司在股東單位支援下,初步打通了與集團內部其他金融板塊如證券、信託、基金等部門的業務隔離,以營業部為據點向客戶兜售“兄弟”機構的資管産品。一家擁有金控平台資源的期貨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對於券商係及其他金融資源優勢明顯的期貨公司來説,借力兄弟部門,在産品方面互通有無是這類期貨公司的先天優勢,要善於利用。
另外一些期貨公司則在風險管理上形成了獨特的模式。起步較早的魯證期貨風險管理子公司年內已經完成兩單場外期權項目。這一業務似乎是現貨背景期貨公司的強項。而券商背景的華泰長城期貨北京營業部總經理遲敏則從金融服務這一角度發現了這一業務的新內涵。她解釋説,和券商IB人員出去做業務時,發現和産業客戶的話題會比較開放,在多次碰撞中逐漸形成了全産業鏈服務的概念和意識。
“三方在一起談業務,期貨的經紀和資管之外,券商方面的很多業務也讓産業客戶很感興趣,比如經紀業務、融資融券、股權質押、中小企業私募債之類,有時候期貨單子沒談成,客戶跟券商新三板談成了。現在市場更歡迎全産業鏈服務,三方有很多合作機會。期貨公司的服務意識也要跟著變,我們把期貨的基因植入到現貨經營鏈條中,才能和産業商有更多更深入的共同語言。”遲敏説。
在新業務上,初期的市場佔有率基本決定了之後的生存空間。因此,無論券商係、現貨係乃至銀行係期貨公司都不遺餘力地尋找自身競爭優勢,優化業務結構。
《辦法》中,尤為引人矚目的是“降低準入門檻,擴大期貨公司股東範圍,優化股東條件;完善期貨公司業務範圍,併為創新業務和牌照管理預留空間”等條款的提出。業內人士稱,這表示監管層對期貨公司在組織和業務上有很大的支援空間。“關鍵是期貨公司要轉變傳統的經營思維,放到更廣闊的經營領域內,知道自己的優勢在哪,想做什麼,能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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