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企業競逐中石化混改 華夏基金入圍第二輪
- 發佈時間:2014-08-21 10:1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張明江
自6月30日中國石化公佈,已完成對銷售業務板塊的引資審計、評估工作後,參與競投其旗下中國石化銷售公司(下稱“中石化銷售”)30%股權的企業就絡繹不絕。
《第一財經日報》從多位知情人士處獲悉,目前第二輪的競投名單已經出爐,部分金融公司浮出水面,包括工商銀行、華夏基金和嘉實基金等都在列。而據媒體報道,進入第二輪的還有加拿大零售商Alimentation Couche-Tard、騰訊、中國人壽、新奧能源、復星國際以及厚樸基金、Affinity Equity Partners等。
中石化如何遴選參與者
中石化銷售成立於1985年,主要負責中國石化所屬生産企業的成品油資源的統一收購、調撥、配送及結算、優化等工作。
2014年4月,中國石化實施銷售業務內部重組,31家省級分公司及其管理的長期股權投資、中國石化燃料油銷售有限公司、中石化(香港)有限公司、中石化(香港)航空燃油有限公司的業務、資産及人員全部注入到銷售公司中。新的中石化銷售公司註冊資本為200億元,為有限責任公司。
2013年,該銷售公司的成品油總經銷量為1.8億噸,境內成品油經銷量1.65億噸,市場份額超過60%。同年,中石化銷售的營收為1.4986萬億元,營業利潤356.19億元,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250.56億元。
中石化銷售將引入的社會及民營資本持股比例根據市場情況來確定,在引資比例不超過30%的情況下,中國石化董事會已授權董事長確定投資者、持股比例、參股條款及條件,組織實施該方案及辦理相關程式。
本次引資工作,中國石化採用的是多輪評選、競爭性談判的方式來實施。中國石化和中石化銷售共同成立了由獨立董事、外部監事及內外部專家組成的獨立評價委員會,對意向投資者進行評議。
“前期,打算競投的公司主要是遞交意向投資函,中國石化做遴選,隨後彼此再進一步接觸。”前述知情人士稱,最初有意參與的公司在百家左右,都是資金十分雄厚的公司,包括金融機構和實體企業,不過在經過篩選後,目前進入了第二輪。
中國石化選擇投資者的標準主要包括:潛在投資者對銷售公司的報價及其擬投資規模、投資者是否與銷售業務能優勢互補(是否會成為業務夥伴)、其持有股權的期限、潛在投資者本身的業務及投資領域與中國石化銷售公司、中國石化等主營業務不存在明顯利益衝突。
據《第一財經日報》獲得的消息,進入第二輪的公司仍不少,金融機構佔有一定的比例,其他則是實體經濟公司。在金融機構方面,基金公司、銀行及保險企業是核心公司,其中就有華夏基金、嘉實基金、工商銀行,多位人士也透露,參與企業中還有泰康人壽。不過昨日本報記者一直未能聯繫到泰康人壽對此予以評價。
根據媒體報道,進入第二輪競投的還有加拿大零售商Alimentation Couche-Tard、騰訊、中國人壽、新奧能源、復星國際以及厚樸基金、Affinity Equity Partners等。不過上述公司中,Affinity Equity Partners不接受採訪,其他公司暫無回應。“接下來,還會有第三輪。”一位接近此消息的人士表示。
非油業務潛力待挖掘
參與者眾多且財務投資者佔有一定分量,與中石化銷售引資30%股權的數額較大有一定關係。
一位在金融行業工作的內部管理人士就向記者表示,目前該銷售公司的總資産和凈資産分別為3418億元、644億元,以凈資産乘以30%、再按5倍PB估值的話,30%股權的對應收購價格在966億元人民幣。還有一種計算方法是,以2013年該銷售公司凈利潤251億元、對應6到10倍的PE來看,30%的股權也在452億到753億元左右。
申銀萬國此前的分析報告中就指出,考慮到戰略投資者現金有限,最終結果可能還是以財務投資者為主,但財務投資者也可以進行投後服務,幫助銷售實現盈利突破。
而一位石化行業分析師則表示,一些戰略投資者進入中石化持股,不是沒有可能。儘管現金或許不夠,但是這類企業本身可以實行杠桿方式,比如掏出50億元的現金,後面再尋找4到5倍的杠桿,來實現對中石化銷售的股權投資。
其實,對於一些戰略投資者而言,他們之所以要加入角逐,一方面除了今後可能會享受到這個國內最大加油站的石油銷售額及利潤遞增所帶來的好處外,更看重其非油品業務的發展空間。
申銀萬國分析師林開盛曾在其報告中提到,參考國際經驗,加油站非油業務的收入佔比可達10%~30%,毛利佔比50%~70%,而中國石化銷售板塊的非油品收入在2013年只有133億元,佔比還不足1%,毛利率佔比微乎其微,單點非油品年收入僅為9萬美元,與國際加油站的平均年收入100萬~200萬美元的差距不小。
在非油品業務上,中石化銷售正在進行一系列的業務探索。就在近期,中石化易捷與大潤發、西藏卓瑪泉都有合作。同時,該公司還將在廣東中石化易捷便利店試點開設順豐速運嘿客店,提供快遞收發、電商包裹自提與商品二維碼銷售等O2O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