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資産總經理陳揚帆:業績提成按合同辦
- 發佈時間:2016-03-15 08:2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劉波
針對投資人的幾點質疑,昨日猛犸資産在微信上發出聲明,隨後公司董事長陳揚帆接受證券時報記者採訪時稱,其完全按照合同合規操作。
針對合同中關於提取業績報酬的時間和方法模糊處理的質疑,陳揚帆對記者表示:“其實我覺得很冤枉,因為我的合同是託管行拿來的標準合同稍作修改,根本不可能存在所謂合同‘挖坑’的可能性。”
在陳揚帆旗下産品“光輝歲月”的合同中,業績報酬的提取時間表述如下:“業績報酬計提日為委託人贖回日、分紅日、清算日或業績報酬結算日(開放日的前一個交易日),稱為業績報酬計提日。”在光輝歲月産品合同的釋義中對開放日做了如下定義:“基金管理人辦理基金申購、贖回業務的工作日”。
陳揚帆透露,為這一點專門請教過託管行的法務——“這個頓號,不是‘和’和‘或’,而是包含種情況:接受申購,接受贖回,接受申購和贖回。開放日是這三項中的一項”。
針對計提報酬挑選日子的説法,陳揚帆表示,其實業績提取的時間是固定的,以每月的開放日即20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為基準日。“大家之所以看到業績提取日的具體日期不同,是因為有的時候會碰到雙休日而調整具體日期。”
以此來看,3次計提時間7月17日,11月19日和12月18日,都是當月20日的前一工作日。“當本月基準日的凈值高於前一月份基準日的凈值時,就會按約進行業績提取,這種業績提取方法叫高水法,也是我們的業內最常用的業績提取方法。”陳揚帆介紹道,“但是其實我並不是每一次凈值新高都會提取,在整個牛市階段,我的凈值雖然上漲幅度很大,但是並沒有進行過業績提取。”
陳揚帆覺得最需要解釋的是他業績提取所採用的“份額法”。他在聲明中表示,“‘份額法’與‘凈值法’同屬業內通行的業績報酬提取方法,對各方實際利益並無區別。”
他告訴記者,他旗下20多只産品的業績提取方法是凈值法與份額法對半開。
針對陳揚帆在此前幾次計提中,可能獲得上億的業績提成收入,甚至有可能更多的傳聞,陳揚帆解釋目前總共發行的20多只産品規模在10億左右,3次總共提成600多萬元。
針對購買上億豪宅的説法,陳揚帆説傳聞並不屬實,他説:“自2007年以來,我僅有一處房産,這是以莫須有行誹謗之實,我們保留對造謠者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
陳揚帆覺得自己做得最不到位的地方是客服方面。“我是專注做投資的人,別的事情考慮得就比較少。我總覺得合同都給大家看過了就沒問題了。我的公司又很小,合同裏面也沒説要通知大家,所以就沒太考慮客戶服務的問題。”
針對客戶無法查詢到最新份額的情況,陳揚帆解釋,自從今年3月1日升級了猛犸投資的微信公眾號,合格投資者都可以查詢到産品的凈值和份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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