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經理建“老鼠倉”套利千萬
- 發佈時間:2015-12-09 08:31:00 來源:檢察日報 責任編輯:田燕
近日,經山東省青島市檢察院提起公訴,“中郵核心優勢靈活配置基金”經理厲建超因犯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罪,被青島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700萬元。“老鼠倉”再一次引起了社會關注。
作為曾經風光一時的明星基金的操盤手,厲建超的隕落讓人唏噓。一審宣判後,厲建超提出上訴,目前該案已進入二審程式。
基金經理的“小算盤”
2010年4月,厲建超擔任了“中郵核心優勢靈活配置基金”經理助理,負責協助基金經理制定基金投資策略和投資操作方案、制定基金投資和資産配置方案等工作。上任後,他不僅借來了“發小”的股票賬戶,自出資金炒股,還找到了大學同學以及朋友協商,以共同出資、盈利分攤的方式合作炒股。
中郵公司及厲建超擔任助理時的基金經理證實,該公司未賦予基金經理助理查看股票庫的許可權,但與該基金經理同在一個辦公室的厲建超對基金準備投資的股票多少會有所了解。而且由於有著較深的行業資歷,厲建超向經理推薦的股票,也時常能夠得到認可。經查證,自2010年4月至2011年11月,厲建超控制的3個證券賬戶累計趨同交易2000余萬元,獲利100余萬元。
2011年11月11日起,厲建超擔任基金經理。為避免行跡暴露,他陸續停用了所控制的3個賬戶,並將資金轉到了以他人名義新開設的4個賬戶之中。此外,經厲建超提議,又有2人出資並新開賬戶,加入到合作炒股行列。至案發時,厲建超實際控制的證券賬戶達到了6個。
據厲建超供述,其在決定投資某支股票前,會利用所控制的證券賬戶提前1至5個交易日買入同一股票,然後再向交易部發出買入該支股票的指令。此外,在基金正在交易某支股票時,他也會利用其控制的證券賬戶買入或者賣出該支股票。
“由於基金買入股票數量大、資金多,客觀上會對股價起到抬拉的作用,相當於給其個人買進的股票抬了轎子。厲建超在決定基金買入或是賣出某支股票前,提前建倉不僅可以使買入股票的成本相對較低,而且提前賣出也可以避免因資金撤出而導致的股價下滑。”辦案檢察官説。
躲在角落指揮“老鼠倉”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基金從業人員不能持有、買賣股票,不能進行利益輸送,嚴禁基金經理建立“老鼠倉”、進行內幕交易行為。厲建超所在的基金管理公司對此也有明確規定。
對此,厲建超非常清楚,但是盈利的慾望卻難以抑制。為防止被人察覺,厲建超以他人名義配了多部手機,並在下達買入某支股票指令前,會躲到公司角落或洗手間裏偷偷使用這些手機下單交易,有時也利用出差的時機直接操作。
憑藉對證券市場的敏銳觸覺,厲建超管理的基金不僅成為了2013年公募基金冠軍,“老鼠倉”的操作也為其帶來了豐厚的收益。
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認定,厲建超從2011年11月至2014年1月,利用所控制的10個證券賬戶與基金累計趨同交易金額達9億余元,盈利近1700萬元。根據厲建超與出資人的約定,盈利款項多按五五比例進行了分成,“老鼠倉”為其帶來了每年高達數百萬元的收益。
巨大壓力下主動自首
厲建超靠著基金雄厚的資金優勢,為營建自己的小金庫打著如意盤算。然而僅過兩年多,這一切就戛然而止。隨著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打擊“老鼠倉”的力度不斷加大,厲建超感到了巨大的壓力,整日惴惴不安,備受煎熬。
2014年1月12日下午,厲建超向公司領導交代了其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獲利的事實。次日,在公司領導的陪同下,他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投案。同年2月12日,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第一分局以涉嫌利用非公開資訊交易罪對其刑事拘留。3月19日,經山東省檢察院批准,厲建超于同日被山東省公安廳執行逮捕。案發後,厲建超所控制的多個證券賬戶內的1000余萬元資金全部被凍結,其在北京購買的房屋被查封,銀行卡內10余萬元存款也被一併扣押。
青島市檢察院經審查,根據厲建超的趨同交易金額、非法獲利數額等情形,認為被告人厲建超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資訊,從事與該資訊相關的證券交易活動,情節特別嚴重,以涉嫌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犯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檢察機關的指控意見得到了一審法院的認可。鋻於厲建超可依法減輕處罰的情節,法院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