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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年內核準18家基金公司高管變更

  • 發佈時間:2014-10-20 05:20:39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明江

  10月10日,紅塔紅土基金公司發佈公告,董事長況雨林因工作原因離任,不再轉任公司其他職位,饒雄接任董事長、董事,任職日期為2014年9月30日。不過,饒雄並未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取得高管任職資格。

  《證券日報》基金新聞部記者發現,截至上週末,年內雖有103則基金行業高級管理人員變更公告,但經證監會核準的高管變更僅20則,涉及18家基金公司和1家證券資産管理公司。

  次新基金公司紅塔紅土,自成立後一心專注于專戶和子公司的業務運作,但其高管層卻頻現變動。8月15日,紅塔紅土基金旗下首只公募基金紅塔紅土盛世普益靈活配置公佈了招募説明書,紅塔紅土的高管團隊、投資委員會等核心資訊也終於揭曉。時隔不久,其高管層卻發生了變動。10月10日,紅塔紅土基金公司發佈公告,董事長況雨林離任,饒雄接任董事長、董事。

  針對饒雄未經證監會核準取得高管任職資格一事,紅塔紅土基金內部工作人員對《證券日報》基金新聞部記者表示:“自2013年正式實施的新基金法規定,非法人代表的董事長、副總經理等只需要向證監會履行報備並且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公告即可。而紅塔紅土基金公司關於董事長變更在公告附注中也指出關於董事長變更的事項,已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建管局報備。”

  記者也注意到,新基金法第十七條中規定“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經營管理主要負責人和從事合規監管的負責人的選任或者改任,應當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任職條件進行審核。基金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僅法人代表、總經理和督察長變更時需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其高管任職資格。”

  《證券日報》基金新聞部記者通過整理證監會公告發現,今年以來,證監會共發佈103則基金行業高級管理人員變更公告,遠遠高於2011年(95則)、2012年(94則)和2013年(90則)全年高級管理人員變動公告。證監會在今年以來核準了20則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批復,其中涉及18家基金公司和上海東方證券資産管理有限公司。

  具體看來,證監會回復督察長任職資格批復的有7家基金公司,分別為銀河基金(董伯儒)、東海基金(劉清)、國金通用基金(張麗)、華福基金(鄭燕)、民生加銀基金(林海)、長安基金(袁明)和中加基金(霍向輝)。證監會回復總經理任職資格的有6家基金公司,分別為金鷹基金(劉岩)、中金基金(闞睿)、英大基金(楊峰)、中加基金(夏英)、富國基金(陳戈)和天治基金(常永濤)。證監會回復法人代表任職資格的有6家基金公司,分別為建信基金(楊文升)、銀河基金(許國平)、泰達宏利基金(弓勁梅)、富安達基金(秦燕)、泰信基金(王小林)和長盛基金(高新)。其中,中加基金公司督察長和總經理均發生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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