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官方網站昨日發佈資訊稱,近日,證監會與5家機構及其相關工作人員,就這些機構涉嫌違反賬戶管理規定以及資産管理業務規定的案件,達成了行政和解。由於案件情形及違法所得金額不同,5家機構交納的行政和解金在100萬元到6.7億元不等。
此次與證監會達成行政和解的,包括司度(上海)貿易有限公司以及富安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期貨有限公司、北京千石創富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國信期貨有限公司等5家機構,及其相關工作人員。5家機構分別交納行政和解金人民幣6.7億元、180萬元、1000萬元、235萬元、100萬元。
證監會披露的資料顯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期間,上海司度委託資産管理機構設立多個資産管理計劃,並控制、使用資産管理計劃開立的賬戶進行了交易,其行為涉嫌違反賬戶管理使用的有關規定。富安達基金、中信期貨、千石創富資本、國信期貨為滿足上海司度交易需求,為其設立資産管理計劃,供委託人控制、使用,其行為涉嫌違反資産管理業務的有關規定。證監會對上述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
隨後,5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就涉嫌違反賬戶管理有關規定以及資産管理業務有關規定的案件,向證監會申請了行政和解。近日,證監會按照《行政和解試點實施辦法》與這些申請人達成了行政和解。申請人根據涉嫌違法行為所得金額等情況,確定了和解金的數額。同時,這些機構還按照和解協議要求,採取了必要措施加強公司的內控管理,並在完成後向證監會提交了書面整改報告。證監會依照規定終止了對申請人有關行為的調查、審理程式。
證監會于2015年2月正式發佈《行政和解試點實施辦法》,在證券期貨領域試點行政和解制度。業內專家表示,行政和解制度是適應資本市場快速發展需要,切實化解有限行政資源與行政效率之間矛盾,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要制度安排。
據悉,證監會將嚴格按照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依法有序推進行政和解試點工作,不斷總結經驗,探索執法方式創新,充分發揮行政和解在恢復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責任編輯:張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