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實業風波持續,11中孚債宣告暫停上市。
5月10日,中孚實業(現股票簡稱*ST中孚)公告稱,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對河南中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債券實施暫停上市的決定》,公司“11中孚債”自2019年5月13日起暫停上市,債券簡稱由“11中孚債”更名為“孚債暫停”,債券代碼“122093”不變。
早在今年4月,中孚實業公告稱,根據有關規定,若公司2018年度經審計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仍為負值,公司將出現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連續為負值的情形,公司債券(債券簡稱:“11中孚債”、債券代碼:122093)將在公司2018年年度報告披露後被暫停上市交易。
根據中孚實業日前披露的2018年財報,去年營業收入為117.5億元,與上年同比增加1.98%,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虧損為25.44億元,上年為虧損1.89億元。
中孚實業5月10日稱,公司債券持有人仍可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臺上採取報價、詢價和協議交易方式進行交易。
資料顯示,2011年8月29日,河南中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孚實業”)發行了“河南中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債券”(債券簡稱“11中孚債”,債券代碼“122093”,以下簡稱“本期債券”),發行規模15億元,剩餘債券規模4.32億元,債券期限為8年,募集資金用途為償還公司債務、優化公司債務結構。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光大證券作為本期債券的債券受託管理人,召集“11中孚債”2019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時間是2019年5月21日10:00-11:00,審議《關於公司豁免計提償債基金安排計劃的議案》。
議案顯示,發行人自本期債券到期(第8年末)前12個月起,按照一定的時間,將約定計提金額的償債基金款項分批劃入專項償債基金賬戶,以作為本期債券本金兌付款項。每期償債基金計提金額分別為:前12個月為本金的25%,前6個月為本金的50%,前3個月為本金的75%,前1個月為本金的100%。發行人將切實保障償債基金按時、足額提取。對於回售部分債券,發行人不再設置專門的回售償債基金。
如果發行人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將約定的償債基金足額劃入償債基金,監管人應在第一時間通知債券受託管理人,債券受託管理人應及時向債券持有人披露,並督促發行人制定有效的對應措施在一個月內補足應繳的償債基金。
議案稱,鋻於公司目前資金壓力較大,並且本期債券到期還本付息時間不足5個月,為集中資源改善經營,更有效統籌公司現有資金使用安排,確保本期債券如約償還,並保護債券持有人的利益,因此,公司提請債券持有人豁免公司啟動上述《募集説明書》安排的償債基金計提計劃。
資料顯示,河南中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是以鋁精深加工為主體、擁有煤電鋁全産業鏈的大型現代化國際企業,2002年6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整體實力位居中國鋁行業第一方陣。
2018年12月,中孚實業公告稱,接控股股東河南豫聯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豫聯集團”)通知,獲悉豫聯集團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凍結,凍結期限從2018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2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豫聯集團合計持有本公司股份1077248821股,佔公司總股本的54.93%。本次司法凍結後,豫聯集團累計被凍結股份為1077248821股,佔其持股總數的100%,佔公司總股本的54.93%。
今年3月,新京報獨家報道,中孚實業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彼時,中孚實業相關人士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對此事有了解,是和一家供應商的糾紛,目前在進行和解。
5月10日,新京報記者查閱最高法院執行資訊平臺看到,中孚實業已不再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目前,中孚實業的負債規模仍然較大。
2018年報顯示,截至2018年末,公司負債總額204.70億元,資産負債率達89.37%。2018年度全年利息費用支出12.74億元。
中孚實業表示,2018年,公司在金融去杠桿政策背景下,結合自身債務狀況,積極爭取外部支援,分別與部分金融機構達成了“展期、降息、調整付息週期”的合作模式,減輕了公司償債壓力。2019年,公司擬採取債務重組、市場化債轉股等模式,進一步優化公司債務結構,降低財務費用。
新京報記者查閱中孚實業2018年年報看到,北京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出具了帶強調事項段、其他事項段或與持續經營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會計師表示,其提醒財務報表使用者關注,如財務報表附注三、(二)所述,中孚實業2017年度、2018年度連續兩年虧損,2018年度歸屬於母公司的凈利潤-254410.49萬元,累計未分配利潤-272321.92萬元,流動負債高於流動資産1076217.87萬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借款本金及利息逾期,部分資産被訴訟保全,營運資金短缺,償債能力薄弱,公司管理層已在財務報表附注三、(二)中披露了擬採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續經營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責任編輯:張倩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