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臺易融恒信宣傳違規 增信手段藏風險
- 發佈時間:2016-02-29 09:08:29 來源:大河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自去年新《廣告法》頒布之後,網際網路金融企業的宣傳標語也被限制。不過,在武漢網際網路金融平臺易融恒信官網上,《中國經營報》記者仍發現有諸如“預期年化高達22%,收益是銀行活期62倍”的宣傳語。此外,記者在登錄後發現,平臺還存在無第三方資金託管方,風險準備金係個人賬戶等問題。
記者以投資者的身份通過平臺官網聯繫上易融恒信客服。對方表示,連連支付是其第三方資金託管方。不過,連連支付的相關人員告訴記者,公司一直無資金託管業務。同時,對於易融恒信風險準備金賬戶中顯示的周會玲是公司財務人員這一説法,業內人士表示該做法或暗藏風險。
宣傳語違反新《廣告法》
去年9月,時隔20年後,《廣告法》被重新修訂,對於網際網路金融而言,其行銷宣傳口徑也不得不進行調整。常見的P2P網貸宣傳廣告詞中,往往會包括“全國第一家”“收益率最高”“絕對安全”等用於修飾的極限性詞語。而新《廣告法》頒布實施後,規定廣告中不得含有“國家級”“最高級”“最佳”“首個”“首選”“最好”“最大”等極限詞用語。一旦發現違規,將處廣告費用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同時,新《廣告法》中也明確表示,“廣告不得貶低其他生産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因此,投資項目詳情描述中不得使用“約銀行活期利率×倍”“約銀行一年利率×倍”“約餘額寶收益的×倍”等。而記者登錄易融恒信官網後發現,首頁上的宣傳語仍採用“預期年化高達22%,收益是銀行活期62倍”。
“目前業內很多公司在新《廣告法》出臺後就紛紛進行宣傳口徑的調整,但是也存在一些網際網路金融公司,由於仍未調整宣傳語使用限制語而被罰款的情況。”一位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
工商資料顯示,易融恒信是武漢易融恒信金融資訊服務有限公司旗下運營的網際網路金融平臺,公司成立於2014年11月,企業法人吳志新,註冊資本1000萬元,經營範圍包括金融資訊諮詢、商務資訊諮詢、投資諮詢(不含證券、期貨諮詢);電腦軟硬體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
此外,根據公開資訊顯示,平臺投資期限主要以3月標和6月以上標為主,其中信用貸62%、車貸13%以及房貸25%。平均年化收益約在20%~22%之間。
根據網貸之家《2015年網貸年報》顯示,2015年網貸行業主流綜合收益率區間為12%~18%,佔比達47.64%;24%及以上收益率平臺佔比僅為4.94%。而2015年網貸行業總體綜合收益率已經降至13.29%,預計網貸綜合收益率在2016年仍然有下行空間。
“網貸行業整體利率往下走是行業健康、理性發展的必然,在監管細則出臺後,應該會進一步下降,況且目前實體經濟環境也並不理想。綜合考慮,投資者在選擇平臺時還應多加觀察,不應過分追求收益。”業內人士石飛對記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易融恒信每日發佈的標的並不多,這也就造成不少投資者出現資金站崗。一般來説,資金站崗是指投資人的投資款及後續收益,與平臺標的無法有效匹配,以及平臺投標和計息機制所造成的資金閒置情況。近日,也有不少投資者在網路上吐槽,標難搶,充值的資金只能站崗,無形中給投資者帶來損失。
當記者以投資者身份詢問平臺客服時,對方承認,剛剛開年標量確實偏緊,後期標量會逐漸提升。
資金無第三方託管
在易融恒信的官網首頁上顯示,風險準備金賬戶實時保證500萬元,目的是降低投資者風險、保障理財人本息,當借款人發生還款逾期,由原債權人無條件回購,若原債權人無法對債權進行回購,再啟動風險準備金賬戶償還逾期本息。此外,頁面上還提示了具體查詢流程操作方式。
根據頁面提示,該筆風險準備金在中信銀行開設賬戶。值得注意的是,該筆資金是以一名叫周會玲的自然人開設的個人賬戶。面對記者的詢問,平臺客服人員表示,周會玲是公司的財務人員。
通常情況下,P2P網貸平臺的風險準備金是指平臺從每一筆成功的借款中提取借款額的一部分,通常為2%~3%(一般會根據平臺的壞賬率而定)存入風險準備金賬戶中。主要用於平臺項目逾期後,從風險準備金賬戶中取出資金為投資人進行本金或本息墊付。
對此,石飛對記者表示,P2P平臺的風險準備金一般由第三方機構代為託管,確保資金的專款專用。如某些平颱風險準備金均由銀行代為託管,託管銀行會根據風險準備金專戶資金的實際進出情況,每月出具託管報告,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監督監管的作用。
“如果是企業個人賬戶自己成立的所謂風險備用金,對銀行來説就是一筆普通的存款,銀行不會對這筆資金進行監管,也意味著企業只要提供正確的密碼和秘鑰,就能隨時取走這筆錢,這種情況下,只能依靠企業自覺執行,並無第三方約束,或暗藏風險。”業內人士張朝陽表示,正規情況下,P2P企業與銀行合作建立的風險備用金雙方必須簽約,約定繳存比例及啟用條件,而每一次啟用資金也必須是符合條件下經銀行審批。只有這種情況下,銀行才起到監管的作用。
隨著監管細則的不斷明朗化,第三方資金託管被業內人士認為必將是網際網路金融的行業標配。畢竟,就目前整個行業而言,被爆出問題的平臺,除了由於自身經營不善、資産端流失等原因之外,基本上都是與缺失資金第三方託管、自設資金池有關係。
在銀監會創新監管部推出的監管規則中就明文規定:P2P必須實行資金由第三方存管。如此強調,就是為嚴防P2P平臺非法集資侵犯投資者利益。此外,在去年年底發佈的《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中也規定,P2P平臺必須實行資金存管,以確保平臺的資訊仲介屬性。
儘管目前來看,短期內實現網貸平臺完全由銀行進行存管可能性不大,但監管層如此反覆強調,企業也必將積極進行調整。實際上,在監管層未明確之前,就已經有很多網貸平臺為了規避自設資金池等問題,提高平臺的透明度,都會選擇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支付公司進行存管。
張朝陽表示,雖然第三方支付機構進行資金託管也會存在一定的風險,但是資金交由第三方託管,解決了平臺設立資金池的問題,避免觸及監管紅線,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投資者資金的安全。
當記者詢問易融恒信客服資金託管的問題時,對方則表示,目前第三方資金託管方是連連支付。不過,記者在致電連連支付後,相關人士對記者表示,連連支付僅提供支付通道業務,並沒有資金託管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