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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7日 星期五

網貸監管框架構建細節仍待解

  • 發佈時間:2016-01-18 08:42:59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畢曉娟

  關於加強網際網路金融監管的熱潮不斷推高,近日,國務院印發的普惠金融發展五年規劃中再次提到加強新型的網際網路金融機構監管,比如P2P平臺要加快制定行業準入標準和從業行為規範、建立資訊披露制度等。不過,現有網貸監管框架仍沒有最後成型,有專家認為中央政策應做頂層設計,避免雙重制度出現。

  據了解,在2015年末,隨著《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下發,網貸行業的監管思路逐漸清晰,P2P行業的定位是資訊仲介。

  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上週末,北京金融局召集多家P2P平臺開會,向平臺徵求意見。平臺對於活期理財、自動投標以及代銷基金等發表了自己的看法,但金融局目前並沒有進行表態,不過分析人士表示,監管細則應該很快就會下發。

  事實上,在《辦法》下發半個月之時,上至國務院、央行,下至地方金融辦紛紛採取行動,加強對網貸行業的監管。為了進一步加強對網貸行業的監測,建立網際網路金融行業的資訊披露制度,央行也在著手把網貸行業的相關指標納入央行統計體系。對此,網貸之家首席研究官馬駿認為,央行想通過數據來對網際網路金融行業的風險進行監測。

  《辦法》中明確指出由地方金融辦承擔轄內P2P的具體監管職能,包括備案管理、規範引導、風險防範和處置等。之後,各地方金融辦也紛紛出臺相關的措施,加強對所轄區域內網貸平臺的監管。深圳、上海等多地都暫停新增網際網路金融企業名稱及經營範圍的商事登記註冊。而有消息稱北京將下架所有P2P廣告。

  但在監管細則未正式下發之前,關於網貸行業的監管原則和一些細節問題仍存爭議。也有人對“把網貸監管權力下放至地方”的監管原則提出了不同的觀點。

  在日前舉辦的“2016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年會”上,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長張承惠認為,網際網路金融的監管不能完全下放至地方,監管主體一定是中央政府。目前情況是對地方政府過度授權。在現行監管架構下,中央政府不可能對所有地方性或類金融機構進行監管,應由中央政府做頂層和制度設計,賦予地方政府執行的權力,不能讓地方政府同時制定和執行規則。

  張承惠透露,已向國務院提交關於網際網路金融發展的建議,並得到批示,原則之一即實現監管全覆蓋。張承惠認為,“誰家的孩子誰抱走”並不適應網際網路金融的監管。未來需要建立一個有別於傳統金融監管的網際網路金融監管框架。

  而對於一些具體條款,《辦法》要求的12條禁止性行為中要求平臺不得代銷基金等理財産品,這對於一些轉型一站式理財的平臺來講是不小的打擊。據記者了解,目前像陸金所、積木盒子等平臺為了緩解監管政策帶來的壓力,開始向財富管理、資産管理方向轉型。

  投之家CEO黃詩樵表示,《辦法》禁止關聯關係的企業在平臺進行融資,目前很多平臺為有關聯的企業融資。網貸315首席資訊官李子川還表示,雖然監管層提出小額標的要求,並要求10個工作日募集不滿必須下線。但是一些平臺採用金額拆分的做法來應對。這就需要監管細則在實施的時候,加上一些約束條件。否則將出現“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現象,這樣將達不到監管需求。(崔啟斌 劉雙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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