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出臺網路支付“最嚴”新規 微信紅包仍然可發
- 發佈時間:2016-01-06 08:0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業內人士表示,央行新規在2016年7月1日起才正式實施,因此今年春節期間的微信紅包收發不受影響。但累計發紅包金額超過1000元,就必須追加身份證認證。
2015年末,央行正式發佈《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辦法》),並將於2016年7月1日正式實施。業內表示,打了多年輿論戰的網路支付新規在2015年底正式出臺,新規在尊重創新的基礎上,劃清支付風險底線。那麼,這一曾被稱為“史上最嚴”新規落實後,支付賬戶交易額度規定是否會影響便捷性?以後還能痛快地發紅包嗎?記者對此進行了了解。
個人網路支付賬戶將分類
2015年7月31日,央行曾公佈《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 (徵求意見稿)。相比這個徵求意見稿,記者獲悉,最近推出的《辦法》主要變化有兩方面:一是支付賬戶分類,二是對於支付機構採取分類監管的方式。
《辦法》要求支付機構應根據客戶身份對同一客戶的所有支付賬戶進行關聯管理,並根據客戶身份核實方式對個人支付賬戶進行分類管理,具體分為三類。
據了解,微信紅包屬於一類賬戶,身份核實方式要求以非面對面的方式,通過至少一個外部渠道來驗證身份。驗證之後,該類賬戶可以用於消費和轉賬,自開立起累計支付限額為1000元。
交易限額較低的一類賬戶可升級為二類賬戶,該類賬戶同樣具有消費和轉賬功能,還可通過自主或委託合作機構以面對面驗證身份,或者以非面對面方式,通過三個外部渠道驗證,如身份證、手機和銀行卡,或不同銀行的三張銀行卡等。二類賬戶的年累計餘額付款限額為10萬元。
而安全度最高的三類賬戶限制最少,驗證身份手續也較為繁瑣,需要通過面對面身份驗證,或以非面對面方式,通過至少五個外部渠道驗證身份開通。該類賬戶不僅擁有消費以及轉賬功能,還能夠進行投資理財服務,年累計付款限額為20萬元。
微信紅包仍然可發
臨近春節,發紅包熱潮即將到來,有用戶擔心《辦法》會不會對收發紅包産生影響。
有業內人士表示,此《辦法》2016年7月1日起才正式實施,今年春節期間的微信紅包收發不受影響。總體來説,《辦法》對於小額微信紅包用戶不會有太大的影響。最基礎的一類賬戶仍可以收發紅包,只不過多了累計發紅包金額不能超過1000元的規定。
有業內人士解讀,沒有綁定銀行卡的微信用戶可通過微信零錢包收發累計1000元以內的紅包。如果發紅包金額已經超過1000元,還想再發就得追加身份認證。此外,支付賬戶還有日限額。支付機構採用不包括數字證書、電子簽名在內的兩類(含)以上要素進行驗證的交易,單個客戶所有支付賬戶單日累計金額應不超過5000元。對極少數消費者,或者消費者偶發的大額支付,可以通過支付賬戶餘額支付、銀行卡快捷支付、銀行網關支付等方式組合完成。
此外,央行已推動商業銀行自2016年4月1日起網上銀行跨行免費轉賬。業內預計,未來銀行和支付機構的競爭將更趨於同一公平規則,競爭也將更激烈。
新規更加保護賬戶安全
業內人士認為,《辦法》中對於一、二、三類賬戶的分類,不但不會影響消費者日常網購、轉賬,反而會使賬戶安全性更有保障,有利於控制利用微信紅包進行賭博的不法現象,還能滿足不同客戶的多樣化需要,體現尊重客戶的選擇權。《辦法》中分類監管的方式對於支付機構有正面激勵的作用,綜合評定高、實名制賬戶多的支付機構,在客戶身份驗證渠道、支付賬戶轉賬功能、支付賬戶單日交易限額、銀行卡快捷支付驗證方式、個人賣家管理等方面更具監管彈性和靈活性,能獲得更多支援,這些規定都能督促支付機構加強檢查,推動服務水準。
另外,在業內看來,新規將利好大型支付機構,支付市場一輪大規模的洗牌將不可避免。“資本實力、技術能力和市場份額佔優的大型支付機構將繼續擴大市場佔有率;而對於那些僅僅擁有牌照、缺少優勢和特色的小型支付機構而言,業務管理的加強、業務模式的限制,將直接壓縮其生存空間,支付牌照的價值也會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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